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5年3月核发《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行政相对人(申请单位)名称
许可文书文号
广告发布媒体类型
许可有效期
1
创美口腔诊所
粤(U)广[2025]第03-17-012号
报纸、期刊、户外、广播、印刷品、网络
自2025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16日止
潮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