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统计局 关于2021年度潮州市“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结果的通报
(潮州市统计局 关于2021年度潮州市“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结果的通报)
2021-12-15 17: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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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精神,发挥统计诚信企业的引领作用,切实推进依法统计、诚信统计,在全市营造良好统计氛围,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按照《2021年潮州市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实施计划》的认定标准和步骤,经过报名、初审、复审、公示等环节,潮州市统计局最终认定以下2家企业为2021年度潮州市“统计诚信示范企业”:
1.广东烟草潮州市有限责任公司;
2.广东美士达药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经认定的“统计诚信示范企业”,配合统计工作意识较强,认真履行统计法定义务,自觉抵制统计违法违纪行为,重视发挥统计的重要作用,为全市其他企业树立了良好的依法统计典范。
希望2家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完善统计工作,切实在全市企业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其他企业应以他们为榜样,强化统计基础工作,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水平,为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特色精品城市、把潮州建设得更加美丽贡献力量。
潮州市统计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