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行为投诉举报方式的通告

2021-06-29 17:04
来源: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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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有关规定,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除机动车所有人将报废机动车依法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外,禁止报废机动车整车交易。

  目前,潮州市各级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正联合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进行专项整治。现公布潮州市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名单及非法回收拆解行为投诉举报方式,请机动车所有人依法交售报废机动车,社会公众积极提供违法线索。

  一、潮州市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名单

  潮州市金属回收公司,地址:潮州市北片工业区银槐北路,联系电话:0768-2801811,0768-2851551。

  二、非法回收拆解行为投诉举报方式

  公众除通过各相关执法部门原已公布的投诉举报方式举报外,还可通过下列方式举报潮州市范围内非法回收拆解行为:

  联系电话及传真(工作日时间):0768-2399130

  邮箱:mgk2399130@163.com


潮州市商务局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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