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潮州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公示
2021-05-11 17:03
来源:市外经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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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潮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潮府规〔2020〕5号)有关规定,2020年潮州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专项扶持项目业经第三方机构核实。市商务局现对2020年潮州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11日- 5月15日(5天)。如对安排计划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2020年潮州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表(第一期)(1).xlsx
潮州市商务局
2021年5月11日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贸促科0768-2398035 邮箱:swjmc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