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届广交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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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3 01:06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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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届广交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外经贸局、各参展企业:

根据广交会、广东交易团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第113届广交会参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参展企业应认真研究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大会要求做好广交会参展各项工作:

一、广交会及广东团管理规定

(一)有关参展资质及申请、评审与安排、展品管理规定、知识产权投诉及处理、贸易纠纷投诉监控、宣传与管理、展位使用管理、现场服务等内容请仔细查阅《第113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手册(出口展部分)参展须知》(以下简称“手册”)。

(二)有关境外采购商邀请、贸易配对、办证服务、撤换展安排、现场搬运、施工布展等内容请仔细查阅《第113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手册(出口部分)服务指南》(以下简称“手册”)。

(三)关于广东团办证管理规定请仔细查阅《关于做好第113届广交会广东交易团证件办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四)“手册”及“通知”具体内容请查阅附件或登录广交会官方网站www.cantonfair.org.cn及广东省外经贸厅网站www.gddoftec.gov.cn下载。

二、潮州分团重要提示

(一)筹展证、撤展证及参展代表证(临时证):
    企业需到潮州分团领取介绍信按《手册》要求填写后,由潮州分团送省团审核、盖章,企业凭盖章好的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自行到大会办证点交费和办证。参展代表证(临时证)需要提前2天提交资料。
    特装企业凭施工许可证原件,自行办理筹、撤展证。

(二)参展商证:

1、填写《第113届广交会参展商名册》(以下简称《名册》),盖公章报潮州分团,其电子版文件以公司简称命名,发送到电子邮箱:13500101689@139.com。

2、无有效参展商证件的人员按照《手册》要求将照片、身份证扫描成JPG格式(文件必须小于100KB),将压缩文件以公司简称命名发送到电子邮箱:13500101689@139.com。

3、相片命名格式:广交会编码姓名1  如:270E888张军1

   身份证命名格式:广交会编码姓名2 如:270E888张军2

  注:中间不要加任何字符,全部扫描文件及参展商名册存放在同一文件夹。

4、请使用《手册》要求的官方扫描软件。凡是扫描不合格,命名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申请。

5、遗失补证的,要提前5天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由我团送省团领导签字盖章,报大会领导审核通过交大会办证,省团专职人员统一取证后由潮州分团工作人员领回,通知企业领证。

6、特别强调:由于本届广交会严格实行“一人一证”,对“一人多证”的只保留该人员最新办理的一个证件,其他证件将被屏蔽,禁止使用。为防止出现持无效IC卡证件而无法入馆的情况,所有企业必须提前登陆“易捷通”点击“证件状态查询”,输入证件条形码数字查询证件是否激活及有效期。

7、申报资料截止时间:

   3月31日前报送所有参展商人员资料(纸质及电子版)的可在筹展期领证; 4月8日前报送资料的可在开幕前领证,逾期报送资料导致无法按时领证的责任自负;企业人员较多的可以分批报送资料。

(三)筹展撤展及车证:

1、按《手册》要求将行驶证、驾驶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注明驾驶员姓名、手机号码,加盖工公章,注明馆号和楼层,如2号馆二楼,应写“2.2”。

2、特装企业凭施工许可证原件,自行办理筹、撤展车证。

(四)内停车证

潮州分团原则上不受理地下内停车证。如确需办理的,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按《手册》要求办理。

(五)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4月8日前,潮州市外经贸局三楼贸管科,电话:2398035

4月9日起,广州华威达酒店(广州黄埔大道西499号)1710房

电  话:020-3890888转1710房

联系人:陈立荣 13509899335   陈家奚 13500101689

对外办公时间:每天晚上9点—12点

附件:《手册》、《通知》、《名册》

113届广交会潮州分团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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