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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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4 18:52
来源:市外经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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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外经贸局[2011]3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外经贸局、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各外经贸企业:

823早上618分,佛山市三水区321国道往四会方向的盛丰陶瓷有限公司三水分公司综合大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火灾造成15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迅速查实人员伤亡情况,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做好善后工作并进行排查、清除隐患,确保不发生类似情况。副省长刘昆带领政府应急办、省公安厅、安全监管局、公安消防总队有关负责同志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工作。目前,事故原因调查及善后工作正在进行。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当天晚上,市政府专门召开了紧急会议,通报火灾情况,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贯彻落实好紧急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结合我市外经贸企业的实际,现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各外经贸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火灾防范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佛山“8.23火灾事故影响大、教训深刻,务必引起重视。当前,我市外经贸企业中有很多是消防工作重点单位,特别是陶瓷、服装、鞋业、印刷包装等可燃物集中,目前正值风干物燥季节,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增加,特别是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人流、物流集中,极易发生火灾事故,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对此,各单位、各外经贸企业务必增强做好火灾预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排查,针对消防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制定防范措施,在最短时间内进行彻底整改,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排查,坚决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各单位、各外经贸企业要针对当前消防工作实际,认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排查消防隐患。要按照消防安全标准,重点排查用电、用火、用气行为和易燃可燃材料。特别是外经贸企业要及时清理展厅、车间、仓库、宿舍、办公室等物品和人员集中的地方,减少可燃物堆积;检查电线是否破损裸露,下班是否及时关闭电器电源;检查消防、疏散通道是否时刻保持畅通,消防设备是否完备有效,尤其对陶瓷行业等燃气使用频繁的企业要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确保随时正常使用。同时,对涉及在建装修改造工程的外经贸企业要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程序进行审批,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规范施工和操作,强化自检自查,全面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将隐患苗头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积极宣传,着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各单位、各外经贸企业要认真组织本单位、本企业人员,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重点围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等内容,利用各种形式和媒介,积极主动地做好消防宣传工作。外经贸部门要加强对各外经贸企业的宣传引导和督促检查,广泛宣传火灾防范措施,普及安全用电、用火、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人流密集、易燃可燃物比较集中的外经贸企业要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自防自救和应急应变的能力。

四、明确责任,自觉落实消防值班制度。各单位、各外经贸企业要认真吸取佛山“8.23”火灾事故教训,结合中秋节、国庆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特点和需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值班制度,进一步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加强外经贸企业、职工的宣传引导,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要加强对本单位、本企业安全装备器材的熟练操作和维护保养,补充必要的灭火药剂和救援物资,做到完备、好用,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实施救援,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潮州市外经贸局

201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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