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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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潮州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方向等六方面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潮州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市委、市政府及潮州市水务局党组的领导下,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为目标,继续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时间和形式,加强督促检查,做到依法、真实、按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年来,我站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效能建设联系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机构人员,做到机构、人员、责任三落实。站还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公开文件精神,切实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提高我站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一)依法行政,加大办事透明度
我站严格遵守水利行业法律法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法对在建水利工程实施质量与安全监督,2017年度在我站新报监的8个水利工程,送审资料经核查无误均及时办理质量与安全监督书。
(二)丰富载体,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我站把信息公开工作与单位效能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结合单位特点,坚持形式为内容服务的原则,丰富公开的载体,充实公开的内容。
一是设立内部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领导勤政廉政、年度局班子考核、人事任免、工资改革变动、财务开支、捐款救助等情况。
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收集整理政务信息,及时把向社会公开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规范管理,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根据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确保信息更具时效性、准确性。
一是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规范公开的程序,逐级落实工作责任。由站综合股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发布均由主要领导审核,确保信息公开的科学、严谨。
二是切实加强监督。市水务局和站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公开的程序和管理环节的规范性实施全面监督和检查。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站没有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7年,我站没有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信息公开的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站没有收到公众就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方向
一年来,我站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进展较为顺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依申请公开需大力推进,对信息公开的考核、评议、监督、责任追究等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等等。今后,我站将继续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深入开展群众路线和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做好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办事公开透明,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促进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潮州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