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管控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围绕控制总量、提升效率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国家、省节水行动,建立健全我市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明确我市各县区“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及管控措施,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量分配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管控方案的通知》《潮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规划。
三、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总体要求、管控要求、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围绕控制总量、提升效率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国家、省节水行动。
2.基本原则:一是节水优先;二是刚性约束;三是科学管控;四是保障安全。
3.控制目标: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8.30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取用水量控制在0.345亿立方米以内,非常规水源利用量不低于0.18亿立方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幅分别不低于22%和2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不低于0.539。基本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科学、高效的用水总量管控体系。
到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8.30亿立方米以内,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的能力及水平符合省政府要求,有力支撑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管控要求
1.严格用水总量管控
(1)将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建立健全流域与区域、地表与地下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
(3)大力推动相关行业、产业以及各类开发区、新区在做规划的同时开展水资源论证;
(4)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
(5)用水总量达到流域或者区域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的地区,采取水权交易等方式解决建设项目新增取用水需求。
2.严格用水效率管控
(1)大力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2)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广东“节水九条”和潮州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3)严格落实节水评价制度;
(4)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3.加快建设取水监测计量体系
(1)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取用水情况;
(2)实现取水监测计量全覆盖;
(3)地表水年许可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年许可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非农业取水和大中型灌区渠首取水实现在线计量;
(4)加快推进农业用水计量方法研究和计量设施改造建设。
4.建立健全用水总量核算和评估制度
(1)加强基础数据来源把控和质量审核;
(2)定期评估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目标落实及相关工作情况。
5.建立用水总量动态配置机制
依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动态配置各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水资源管理及节约保护,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2.加强监督考核。加强对各县区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并发挥好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政策原文: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管控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