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游泳垂钓,最高罚款500元——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2024-07-16 15:1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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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此信!
韩江是孕育潮汕人民的“母亲河”,更是潮汕地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资源。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共同努力,全力保护韩江水环境安全,确保韩江水质长期保持在优良水平,全体市民引以为傲。
然而,我们发现我市韩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不时存在市民游泳、垂钓现象,影响韩江饮用水水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规定,“禁止在韩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对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在此,我们呼吁广大游泳、垂钓等爱好者共同遵纪守法,选择其他安全、合法的场所进行活动。保护韩江“母亲河”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是全体潮州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使命!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和贡献。顺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