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社会捐赠审计监督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3年12月5日,潮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潮州市社会捐赠审计监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制定背景说明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慈善事业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成员参与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公民慈善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捐赠事业加快发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需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制定社会捐赠审计监督办法,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对规范社会捐赠行为,严格捐赠款物使用,促进我市社会捐赠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该《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广东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广东省华侨捐赠公益事业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三、《办法》的制定程序说明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审计局成立专班负责草拟《办法(征求意见稿)》,先后两次征求各县区政府和市委统战部、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等88个相关单位的意见。根据回复意见对《办法》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与提出意见部门沟通达成一致意见。2023年8月10日,该《办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至征求期满,没有收到公众意见建议。10月7日该《办法》通过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核,12月1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2月5日正式印发。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九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第一部分总则,包括第一条至第三条:主要阐述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监督对象等内容。
(二)第二部分明确审计内容,包括第四条至第八条:分别对受赠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捐赠款物接受分配使用和管理、公益事业项目管理、主管部门管理监督等情况进行规定,突出审计重点。
(三)第三部分阐明审计程序,包括第九条至第十四条:分别对送达审计通知书、提供资料、征求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处理处罚等审计程序进行规定,规范审计过程。
(四)第四部分强调落实整改,包括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对整改要求、移送处理、结果通报等情况进行规定,提升审计成效。
(五)第五部分附则,第十九条:规定办法的生效、试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