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潮州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2024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市委十五届七次全会、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扎实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筑牢法治之基、彰显法治之力、厚积法治之势,为助力推动综合实力实现新跃升,把潮州建设得更加繁荣美丽,谱写现代化潮州新篇章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上聚焦发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1.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格执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相关制度机制、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规定,强化省委巡视潮州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常态化开展政治忠诚教育和党性教育,把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总书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潮州司法行政系统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2.深入推进理论武装。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引导党员干部自觉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方向、找思路、找方法,结合基层实际创造性抓落实,在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中破难题开新局。深入实施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计划,加快建设司法行政机关学习型党组织。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和通报形势,确保全系统意识形态安全。坚持和深化“四下基层”,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大兴调查研究,不断健全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闭环工作机制,推动成果转化运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建强建好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牢牢守好意识形态安全“南大门”。
3.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高质量实施新一轮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深化“四强”党支部和党建示范点建设,持续巩固模范机关创建成效,把全系统每个党组织都锻造成坚强战斗堡垒。指导市律师行业党委深入推进党建引领发展“四大工程”,持续推进公证行业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公证、司法鉴定行业党的建设,持续推进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机制创新。
4.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持续抓好“两个责任”一体落实。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体落实机制,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制度规范体系。突出常态长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集中开展纪律教育,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严格落实《广东省法官检察官与律师接触交往禁止性要求》,加强对有关法律咨询公司的监管,促进潮州司法行政党风政风行风不断好转。
5.建设堪当重任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牢重实干重实绩重实效的选人用人导向,建立完善评优树优、表彰奖励、职级晋升常态化机制,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让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尝到甜头、受到重用,更好激励广大干部主动担当作为。加强法治督察、行政立法、行政复议、涉外法治等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思想引领、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进一步锤炼司法行政队伍担当作为的“硬本领”和“铁肩膀”。以更大力度推进“干部思想作风转变”战役,健全完善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协同高效的执行体系、步步为营的推进体系,深入落实“四个一”工作机制,让“马上就干”、“马上干好”成为司法行政系统的新标尺、新风尚。
二、在高效统抓法治建设上聚焦发力,擦亮潮州现代化建设“法治名片”
6.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实施潮州市深化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班,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课题研究,推动各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建设提质增效。以更强担当、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深入实施中央及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在潮州大地不断彰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
7.加大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力度。适时提请开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和协调小组的调整工作,修订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完善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运行机制。研究出台我市法治领域重要改革举措分工方案,完善上下协同、条块结合、精准高效的改革落实机制,全力推动法治领域改革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迈进。根据国家和省部署,研究制定我市加强新时代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各地加强党委依法治县(区)办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按部署在市县两级进一步推广应用全面依法治省一体化平台(“粤法治”),提高平台的智能化、智慧化水平。
8.建立健全法治建设抓落实工作机制。深化法治建设“四级同创”,即在市县两级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在县区组织开展守法普法示范创建,在镇街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示范创建,在村(社区)持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充分发挥示范创建对各地法治建设的引领带动作用。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优化法治潮州建设考评指标和内容,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述、评、督、考、责”试点工作,抓好5个配套方案落实落地。聚焦重点问题开展精准化、“小切口”督察,根据上级工作部署,配合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法司法标准和程序不统一、地方行政立法有违国家法治统一等专项督察,加大重大法治事件督察力度。用足用好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助配合工作机制、法治督察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机制、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机制等四项机制,让法治督察真正督到痛处、督出威慑。
三、在服从服务大局全局上聚焦发力,以高水平法治护航潮州高质量发展
9.法治赋能“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运用“晋江经验”、“千万工程”经验,开展市县法治建设规范化先行点建设,抓紧抓实法治建设结对提升,全力做好扩权强县、强县扩权改革措施的法治保障工作,推进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示范点建设。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持续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在法治轨道上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用好立法法赋予的“基层治理”立法权限,推动出台涉及基层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不断补齐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短板。积极探索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建立健全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更好适应区域治理和一体化发展需要。
10.强化高质量法律服务保障制造业当家。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聚焦用力、善作善成,推动法律服务资源更多融入实体经济领域,持续培育更多“量身定做”式生产性法律服务,着力构建全方位、全领域、全生命周期的“产业链+法律服务”新格局,为潮州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保驾护航。
四、在全面提升政府立法质效上聚焦发力,为良法善治提供制度供给
11.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参与立法工作的规则和机制,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为政府立法工作赋能增效。用好用活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构建“市县+基层联系点”联动工作体系,拓宽联系点在执法、普法等方面法治功能,积极构建政府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新模式。注重充实政府立法工作力量,积极培育立法工作人才。
12.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深化“一大引领、三大战役、六大提升”工作部署,把立法工作的重点放到提高立法质量、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上面来,进一步拓展立法调研的广度和深度,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城乡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立法,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立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城市治理、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制度建设,抓紧补强空白区、薄弱点。更加注重“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健全完善立法快速响应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立法针对性、实效性强的优势。
13.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和法律规章备案条例,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继续推进落实行政复议、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等法规专项清理工作。
五、在深入推动依法行政上聚焦发力,推动政府行为纳入法治轨道
14.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坚持示范创建和法治督察“两手抓”,健全完善以法治潮州建设考评为抓手的责任督察机制。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全力做好《潮州市创新运用茶文化六步调解法 推动行政纠纷化解实现小和大安》项目申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项目工作及第二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汇编发布全市法治政府特色品牌(典型)案例。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全面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健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立乡镇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监督制度,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大力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论证等法律事务中的积极作用,修订《潮州市政府法律顾问事务重点领域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和监督管理,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15.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实施我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我市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加快推动构建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行政复议等方面的协作联动,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调查处理机制,推进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评议办法,开展年度行政执法评议。持续深化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应用,深入推动“潮州粤执法”平台移动执法案件全覆盖,加快行政执法数据统一归集共享。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推动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16.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全面落实《关于全面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抓紧配齐配强行政复议人员,高标准组建行政复议委员会,完善行政争议调处工作室建设,加强与行政诉讼、信访的衔接配合,完善“行政复议+”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优化行政复议决定审批流程。建好用好府院联动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同调处两项工作机制,协同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实质性化解。进一步加大县(区)行政复议机构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力度。全面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若干措施》,落实府院联动新机制,构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新常态,落实败诉行政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倒逼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六、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上聚焦发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
17.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周密部署做好新中国成立75周年维稳安保工作,构建完善“大安全”工作格局,着力防范化解政治安全、生产安全、网络安全、队伍安全等领域风险,严防各类风险形成现实危害、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聚集。坚持把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作为一个整体来抓,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18.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要求,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深化“茶文化六步调解法”全面推广运用。坚持预防在前,健全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进一步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化运用集分析研判和成果运用于一体的人民调解“后半篇文章”工作机制,更好推动矛盾纠纷类案同处、源头治理、实质化解。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机制,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推进商事调解、律师调解,加强各类调解协调联动,推动全面构建党委领导、多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多元解纷工作大格局,打造更多特色鲜明的“枫桥经验”潮州样本。
19.持续深化社区矫正机制创新。严格落实市县(区)镇(街)三级矫情分析研判制度,强化“十五类”重点人员管控,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围绕促进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这一目标,充分发挥依托省远程教育平台与社区矫正中心教育场所设施“两个平台”以及教育、公益活动、就业“三个基地”作用,完善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工作。加快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做好潮安区智慧矫正中心的省级考核验收工作,督促加快饶平县、湘桥区智慧矫正中心的创建进度,力争“十四五”期间所有建制县(区)完成创建任务。
七、在做实公共法律服务上聚焦发力,提升服务保障民生能力
20.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好“宪法宣传周”和“民法典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持续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组织开展第七届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推动分级分类编制并实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发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学法报告会的示范作用,运用好旁听庭审、学法考试等方式,推动领导干部树牢基本法治观念。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注重发掘、研究、保护、利用潮州传统法治文化,打造韩愈、古城法治文化圈等优秀法治文化品牌。加强“潮州司法”新媒体矩阵建设。
21.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等作用,增强公共法律服务精准性和匹配度。稳妥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深入开展公证行业减证增速便民活动,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清单落实,推行公证证明材料告知清单制,探索推行间接材料相互印证承诺制,鼓励发展金融、知识产权等新型公证。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司法鉴定能力验证、登记评审工作,强化执业能力实质性审查,严格落实《司法鉴定机构内部复核工作规定(试行)》和《广东省司法厅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细则》。加强仲裁机构建设,争取广州市仲裁委员会在潮州设立分会项目早日落地并开展工作,为解决民商事争议提供新的方法和途径。
22.大力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政治引领,做实“五点希望”,提高党建引领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律所品牌建设和专业化建设,扶持和培育一批标杆示范专业律师事务所。深化校地合作,搭建人才纽带。全面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健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搭建律企协作平台,完善律师服务民营企业“百所联百会”长效机制,推动“律师进园区”、“法治体检”、“商务法律服务月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律师执业监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引导好、管理好、服务好律师队伍。
23.加强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司法部新修订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做好实施修订后的《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宣传学习实施工作,深化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细化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各环节各流程相关要求,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水平。持续做好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构建良性互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落实律师与法官、检察官同堂培训机制。认真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八、在加快涉外法治建设布局上聚焦发力,助力潮州高水平对外开放
24.大力推动涉外法治建设。积极搭建涉外法治交流合作平台,深化对外交流合作,协同培养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抓住机构、人才、服务三大关键要素,持续拓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效能。全面实施涉外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扶持、培育涉外法律服务机构,落实支持促进涉外法律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吸引更多涉外法律专业人才进入潮州市,推动潮州市涉外法律服务水平的提升。学习和借鉴大湾区律师事务所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通过所所结对等形式,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涉外法律支持。力争2024年本地区3个较有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与大湾区律师事务所结对,形成我市涉外法律服务品牌。加强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指导市律协落实涉外法律人才培训计划,举办1-2场涉外法律培训。积极引导潮汕揭“一带一路”涉外涉侨法律服务团开展对外交流,探索建立潮汕揭涉外涉侨区域法律服务合作机制。
九、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上聚焦发力,夯实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根基
25.加强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贯彻落实《广东省司法所工作规范》,深入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推进司法协理员制度建设,实施司法所法治建设素养提升工程,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司法所协调推进、督促检查基层法治建设的职能作用,持续发挥司法所“小所大作用”。
26.加大基层基础保障。积极协调安排年度各项预算经费。完善预算支出执行定期分析机制,组织开展转移支付资金专项检查,督促规范资金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警用装备管理。
27.提升司法行政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水平。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建立健全档案工作责任制和档案管理制度,优化档案分类,加强档案存储和管理,加强重大活动和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和督促检查,加强定密管理工作,坚决守住保密安全底线。
28.加快推进“智慧法治”建设。大力提升司法行政政务服务的数字化能力和水平,以数字化推进司法行政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持续提升网络安全防御能力。按照省厅“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建设工作部署,完善法治数据资源目录化管理,推动数据汇聚共享工作。根据省厅和市委政法委工作部署,推广应用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加快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