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召开党组会议启动部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
3月27日上午,潮州市司法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委常委会、市委常委会有关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市司法局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研究部署下一步学习教育工作。受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楚峰委托,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方小伟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以自我革命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坚决纠治“四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让群众感受到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会议强调,要聚焦重点任务,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防线。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读书班等载体,推动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要通过案例教学、警示教育、交流研讨等形式,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要全面查摆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对标对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面深入查找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坚持刀刃向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要强化整改落实,健全长效机制。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问题见底清零。要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要坚持开门教育,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判。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信任。
会议强调,要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局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学习、带头查摆、带头整改,以自身示范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会议强调,要结合学习教育,抓好主责主业工作。要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坚持发实文,加强制度建设,大力缩简会议,节俭务实办会。围绕“为基层减负”原则,加强法治赋能,减少繁复流程事项。加强数字赋能,推进改革创新。
在家局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局机关各科室(处)、所属各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