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潮州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5-23 08:5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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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8日至6月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1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

  (一)凝聚思想共识,增强整改自觉。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树牢“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不断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全面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市司法局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力促各级党员干部思想上更加清醒、信念上更加坚定、工作上更加务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4次,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带头主动承担责任,先后就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批示3次,主持召开全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2次。分管领导根据职责分工担负起整改责任,自觉认领问题,逐一抓好、系统推进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通过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统一思想行动,形成全面深入、上下联动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细化任务分工,突出整改实效。制定了《中共潮州市司法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巡察整改问题清单》,将反馈的3大类13个问题分门别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步骤、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期限和工作要求。明晰“任务书”,画好“施工图”,列好“进度表”,实现问题销号管理,实行项目化推进、台账式管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项对照、对账销号,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各方面检验。

  (四)强化统筹兼顾,提升整改质效。局党组牢固树立抓整改就是促发展的正向观念,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解决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难得机遇,把巡察整改作为查找补齐发展短板,提升改革创新能力的重要抓手,印发《关于开展巡察整改“六大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将落实巡察整改与政治能力大提升、党建质量大提升、廉政建设大提升、队伍素质大提升、工作效能大提升、为民服务大提升“六大提升行动”深度融合,带动巡察整改工作全面深入推进。2022年11月1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全面深刻检视问题、剖析根源,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将整改过程转变为破解难题的过程,转变为推动改革创新的过程,转变为促进事业发展的过程。

  (五)构建长效机制,转化整改成果。局党组注重标本兼治,坚持既在治标上见成效,更在治本上下功夫,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对全局现行制度进行专项清理,在举一反三、抓好整改的基础上,突出从思想、政策、制度机制层面上查找原因,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有效巩固整改成果。经对全局现行制度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废止9项,修改12项,新建制度8项,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长效机制,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标对表,动真碰硬推进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懂弄通做实上有差距问题。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学习贯彻长效机制,印发《党组议事流程指引》,推动学习议题贯彻落实。二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2022年8月份以来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党纪法规等内容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6场次,以上率下示范带动。三是创新打造“青年论坛”品牌,组织局青年代表围绕“勇立潮头担使命,奋楫扬帆谋新篇”论坛主题开展互动交流,提升年轻干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四是开展“月读一书”活动,每月由局主要领导推荐1本优秀书目,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进行重点学习并撰写心得体会;举办“我和书的故事”主题演讲比赛,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五是机关各党支部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读书班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效推动学习向基层延伸。

  2、针对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不到位,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落实政治要件闭环机制存偏差问题。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司法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七项制度机制和省委、市委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推动“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机制,从严从紧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事程序,党组会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严格落实闭环制度。严格按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22年共开展21场次。印发《中共潮州市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计划》,开展专题学习3场次。

  (二)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做好潮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编制工作。提请中共潮州市委办公室、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在全省率先印发《潮州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二是细化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有关措施,制定印发《潮州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强化助企纾困法治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任务清单》,从三个方面提出22项意见措施,全方位发挥法治服务作用,为打好打赢“三大战役”保驾护航。2022年10月27日南方日报以《企业遇难题,法治来护航》为题进行专版报道。三是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引向深入,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础上,出台《潮州市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考试工作方案》,共印发4期考试知识要点,提升全市的学习运用能力和水平。四是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上线应用工作的通知》,安排平台工程师进县(区)及镇(街)开展伴随式应用操作教学;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换发执法证等工作,全面完成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工作;选取市、县(区)、镇(街)三级行政执法部门共138名执法骨干和法律人才组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队伍。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治潮州建设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积极协助做好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社会满意度调查工作。

  (三)关于政治执行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修订《潮州市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局党组及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2022年8月份以来开展学习2场次。局党组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其他党组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机关各党支部以“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加强意识形态学习。二是印发《潮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规范各信息提供部门主动完成“三审三校”工作,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公开发布稿件均落实“三审三校”工作。三是严格执行《潮州市司法局新媒体公众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修订)》等制度规定,认真落实审核制度,加强抖音号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四是注重抓好律师行业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市律协意见建议,并提出工作要求;召开律师行业党委扩大会,专题进行意识形态的分析和研判,指导和强化对律师行业网络意识形态的管理。

  2、针对开展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不严不实问题。出台党建工作督查督办制度,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出台《潮州市司法局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方案》,制定并落实《潮州市司法局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制度》等。对机关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情况进行督导,落实党组织书记主体责任,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2022年8月份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党支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5场次。

  3、针对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印发局《党组议事流程指引》,明晰“三重一大”相关内容和议事流程,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经过充分讨论后作出相关决策。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中共潮州市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落实重大开支提请局党组会议审议制度。落实部门预算、决算事项纳入党组议事内容。年度部门决算编制和部门预算调整等事项均经党组审议同意,或向局党组作专题报告。

  (四)关于履行职能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律师队伍监管缺失问题。一是在全市律师行业部署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由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为全市党员律师作纪律教育月专题辅导讲座,进一步提升律师行业的纪律意识。二是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022年10月份组织对5家律师事务所、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督促落实整改。三是出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星级”评定工作方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星级”评定工作指引》,通过定期系统抽查、半年评估、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履职的监督和管理。四是加强律师行业的警示教育,下发《关于加强对律师行业警示教育的通知》,指导县(区)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开展警示教育,达到以案促改、规范执业的效果。五是指导市律协编印《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工作指引》,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加强内部管理,压实管理责任。指导推动市律协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培训,全市47家律师事务所主任或合伙人参加培训并根据培训内容在各自执业所开展自主学习。

  2、针对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乏力问题。落实风险研判分析制度,及时排查、分析、消除安全隐患,制定《潮州市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完善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管理的相关制度。2022年8月以来,召开风险研判例会3场,对县(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基层司法所等14个单位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调研,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的执法水平,做到“规范执法、廉洁执法”。

  3、针对对法律服务市场乱象失察失管问题。出台《潮州市关于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促进法律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导推动市律协开展《广东省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业务推广宣传规则》的宣传培训,加强对我市律师事务所业务推广的宣传监督,确保我市律师事务所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推广。

  (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出台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每半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出台《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落实防控措施。二是把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局党组书记、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分别为干部职工上纪律教育专题辅导课,其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先后在所在党组织上专题辅导党课,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紧抓党纪法规学习和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纪法知识网上测试,以考促学、以考促廉。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集中开展党纪法规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学习,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四是深化谈心谈话成效。局党组书记自觉担负起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各分管领导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机关各党支部书记自觉夯实主体责任,与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全覆盖。同时,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与新提任、新入职的干部职工集中开展廉政谈话活动。五是围绕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工作任务,开展“清风溢潮州”大家谈活动,充分利用好我市红色资源,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廉政教育。六是严格执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根据《潮州市韩江公证处廉洁风险防控制度》及岗位职责要求,市韩江公证处梳理排查各廉政风险点,制订2023年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七是进一步规范个人报告事项填报工作,定期印发《市管干部个人报告事项变动提醒函》,提醒局市管领导干部及时做好变动登记。

  (六)关于班子成员厉行勤俭节约表率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会专题组织学习《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强化局领导班子带头过紧日子的意识,带头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二是严格执行《潮州市司法局公务出行及车辆管理制度》,加强公车管理,严格公车出行审批,对符合使用公车出行的,经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公车。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出行审批,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潮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潮州市司法局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严格把关,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七)关于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潮州市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落实重大开支提请局党组会议审议制度。委托第三方对中介超市购买服务进行项目预算编制、预算审核、结算审核,并通过政府采购实施定点采购。自2022年8月份以来,均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文件,对服务项目应采尽采。潮州市韩江公证处严格执行《潮州市韩江公证处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要求,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和预算执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流程及制度,规范政府采购程序。

  (八)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关于实施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文件规定,加强对公务费、印刷费等支出的管理,有效引导公务卡持卡人消费,凭公务卡结算。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严格执行使用银行转账结算。二是严格执行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做好国有资产登记和管理。委托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固定资产开展全面盘点清查并进行专项审计,开展固定资产专项检查,对账簿、款项和实物进行对照核查。三是规范专项资金开支范围,专门设立党建工作经费科目并印发市律师行业党委资金管理制度,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潮州市韩江公证处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台账,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执行。

  (九)关于思想作风转变存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宗旨意识不强问题。一是进一步细化《潮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司法行政工作群众满意度和知晓率工作方案》,以矛盾纠纷排查为着力点,出台《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工作的通知》《潮州市司法局开展做好人民调解“后半篇文章”工作“六个一”行动方案》;拍摄《一杯清茶解心结》视频,总结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成果,营造宣传氛围,深入推进发展“枫桥经验”形成“茶文化六步调解法”,被中央政法委《长安》杂志、司法部《人民调解》杂志采用刊登,成为走在全国前列的广东品牌。二是在立法工作中强化宗旨意识。切实转变思想作风,丰富民主立法形式,创新调研、专题论证等形式,发布规章项目调查问卷,征求群众意见,筹建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举行潮州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授牌仪式,为民主立法奠定基础。进一步贯彻落实规章程序规定,成立《潮州市古城区历史建筑管理办法》《潮州市民宿管理办法》《潮州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起草专班参与规章初稿起草工作,从源头上提高立法质效。组织市政府2023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潮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潮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潮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专题立项调研论证工作,推动民主立法。三是优化公证窗口服务。进一步完善延时服务机制,潮州市韩江公证处成立延时服务专班,建立公证网上预约制度和节假日预约公证服务值班制度,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节假日延时预约服务。

  2、针对担当作为不足问题。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出台《潮州市司法局公务员年度考核制度(试行)》,严格执行《潮州市司法局关于激励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潮州市司法局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素质能力工作机制》《潮州市司法局关于建立法治广东考评激励办法的决定(试行)》,营造激励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二是全方位开展“干部思想作风转变”战役。深化工作措施,推动“三大战役”实现突破,取得实效。将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和资源配置优化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等进行梳理汇编,形成《“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和“资源配置优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汇编》。经评估,局“干部思想作风转变”战役相关工作获评“好”等次。三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实行减免责清单制度,开展柔性执法方式。在全省首创“伴随式”执法监督模式,让执法过程更加透明化,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力度。

  3、针对机关效能不高问题。召开“强化责任担当,激发干事热情”“奋楫扬帆谋新篇”为主题的务虚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激发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加强内部工作协调,对存在职能争议的科室,及时召开协调会议,理顺工作职责,明晰科室职能边界,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明晰任务,落实责任,形成合力。

  (十)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加强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和部署,召开全市律师行业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潮州市司法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律师行业党的建设质量的相关措施》,以强化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出台《关于印发<社会组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的通知》,印发市律师行业党委年度党员、党务干部集中培训计划,指导推动全市律师行业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

  2、针对机关党委履职缺位问题。一是夯实机关党委主体责任,出台《潮州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每月制定党建工作指引,并推动落实。二是加强党员党务培训规划。印发2022年度党员、党务干部集中培训计划,及时开展党务培训。三是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召开有关会议6场次,发动广大党员干部撰写反响稿,营造浓厚氛围。四是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机关党建工作。及时制定、修订《潮州市司法局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不断提升党建规范化水平。

  3、针对党务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党组会专题学习《广东省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制定《潮州市司法局党务公开工作指引》,指导各党支部做好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党务公开栏,做好党务公开。2022年8月份以来已通过党务公开栏等公开党务事项25项。

  (十一)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队伍教育和业务培训重视不够问题。强化政治轮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考学活动,提高干部理论水平。扎实有序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举办局全体党员干部纪律教育专题辅导课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专题辅导课。制订《2023年潮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政治轮训暨教育培训方案》,以专题培训、网络培训、常态化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有力推动干部培训及素质能力提升。举办“强思想、提能力、实作风、快发展”专题培训班,持续开展“一月一学”“科长上讲台”活动,选派优秀干部到省厅跟岗学习,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广东省干部网络学院、广东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系统等在线学习平台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2、针对韩江公证处领导班子长期不健全问题。党组专题研究市韩江公证处干部队伍现状,并着力从全局谋划、长远规划的高度,出台《下属事业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对下属事业单位的人才培养作出了统筹规划,同时注重班子后备队伍建设和配备,2022年10月完成公证处2名股长职位的配备工作,强化干部储备和培养,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

  3、针对干部与队伍管理不规范问题。党组专题研究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干部借调问题专项整改工作,全方位开展下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印发《人员借调工作指引》,规范下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严明干部人事工作纪律。

  (十二)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缺失问题。一是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大会,成立巡察集中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明晰责任,做好巡察整改有关工作。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出台“六大提升行动”专项方案,推动重点问题巩固提升,带动整改工作全面深入推进,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党组书记自觉夯实责任,担任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4场次,作批示3次,有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细落实。集中整改期间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2次。党组成员严格履行好“一岗双责”,分工协作形成整改合力,扎实推动分管线条的整改工作有序展开。

  2、针对党组督促机关纪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落实整改监督不到位问题。一是在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设立巡察整改督导组,抽调专人负责重点工作及日常进度督导,强化对巡察整改监督的领导和力量配备。二是健全督导机制,印发《中共潮州市司法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实行一周一督导、半月一通报制度,持续发力抓好集中整改情况督导,及时查漏补缺,有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3、针对敷衍整改、边改边犯问题。着力抓好原整改未到位问题的持续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司法行政人才资源分配的指导,开展基层司法所人才资源专题调研,整合统筹司法所工作人员、专职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者三支队伍,形成基层人才资源合力。制定《潮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有序推进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二是修订出台《潮州市司法局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公务出行审批及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潮州市司法局公务出行及车辆管理制度》,加强公车管理。三是强化专职人民调解员规范化管理,开展专题调研,下发《关于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细化整改工作措施;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加强粤东西北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要求,抓好基层所建设。

  (十三)关于制度执行力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面开展局机关制度清理专项行动,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长效机制。及时发出《提醒函》督促相关制度落实,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组织开展对局机关、下属单位财务收支和财产管理的监督工作。成立纪律作风督查小组,开展纪律作风督查。

  三、坚持常治长效,深化整改成果,力促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新突破

  经过集中整改,市司法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工作部署,贯彻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常治长效,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深化标本兼治,以更务实的态度、更高的标准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新突破。

  (一)坚定不移突出学深悟透,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关键少数”带动“绝对多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进一步提升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水平。

  (二)坚定不移加强党性修养,以坚定的政治信念锻造坚强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党组成员表率作用,加强理论武装,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更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折不扣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制度,着力打造上下同心同向、同频共振的坚强领导班子。

  (三)坚定不移发扬奋斗精神,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紧扣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在“大目标”中找准“小定位”,在“全景图”上细化“路线图”。深化模范机关创建,牢固树立党建“精品”意识,健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机制,擦亮“党建引领 良法善治”品牌,以高质量的工作水准推动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四)坚定不移开展正风肃纪,以坚强的政治定力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持续深入抓好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教育,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坚强的政治定力筑牢廉洁自律防线,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坚定不移抓好成果运用,以严格的政治标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建立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笼子,严格制度执行,用完善的制度机制管人管权管事管物。坚定不移抓好成果运用,以严格的政治标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奋力谱写现代化潮州新篇章做出司法行政机关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768-2352550;邮寄地址:潮州市新洋路华信大厦六楼潮州市司法局613室;邮政编码:521000;电子邮箱:czsfjgdw@126.com)。也可径向市委巡察办反映,电话:0768-2132335。

  

中共潮州市司法局党组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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