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求实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撤销职业培训学校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经审查研究,同意撤销你单位职业培训学校行政许可,自撤销之日起,你单位不得从事职业培训学校相关工作。你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撤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原行政许可批复件原件、《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原件上交我局。
特此通知。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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