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潮人社〔2021〕51号)
2021-07-14 18:35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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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为做好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市社保局负责对养老金调整工作的调度和督办,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县区社保局以书面形式向市社保局上报本县区的养老金调整进展情况,市社保局汇总后报省社保局。
二、请各县区人社局及市社保局于7月10日前将具体落实情况书面材料及附表分别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潮州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