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明确专账资金管理工作职责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的,专项用于支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由市、县(区)财政部门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设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用账户进行分账核算。若专账资金使用期满,各县(区)财政局将账户余额划解市财政局专户。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要按照专账资金的管理规定和“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各县(区)财政部门要对申报补贴项目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专账资金,并按要求做好资金会计核算工作,确保专账资金落实到位。各县(区)人社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专账资金,完善资金审核、公示、拨付和监督等制度,落实专人专柜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金管理台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负责,具体组织培训项目实施,加强资金财务管理,接受验收考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二、明确资金拨付流程
(一)制定预拨计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根据培训任务目标计划数制定资金安排分配计划。市财政局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年度资金安排计划把资金预拨到各县区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二)制定资金拨付计划。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收到补贴申请后,按规定制定资金拨付计划送同级财政部门。
(三)支付补贴资金。各县区财政部门接到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资金拨付计划后,不进行二次审核,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账户或直接拨付至申请人指定账户(各县区根据实际确定)。
三、明确补贴受理部门
申请企业职工适岗培训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由企业所在地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企业为本企业职工或受委托培训机构为各类劳动者免费开展技能提升的培训补贴(备案表参考模板见附件3、4)由企业或受委托培训机构所在地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申请创业培训补贴由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提交开班申请报备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申请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由考核鉴定机构所在地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自费参加培训或自学提升技能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应向户籍地、或求职就业地、或常住地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培训补贴申请。
四、强化培训监管力度
各县区人社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培训和补贴发放的管理,规范操作流程,结合当地产业特色和企业发展需要,积极拓展培训项目,提高服务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要完善补贴支付业务定期抽查制度,针对不同培训项目的要求,加强培训监管针对性,加大对项目承担单位备案资料的审查力度,确保培训内容适应培训对象或培训项目的实际需要、考核内容符合规定要求或者企业发展的真实需要。要对培训对象认真审查,看是否真实参与培训及培训申报期间工作岗位是否变动等情况。要切实履行申请资料审核职责,加大对补贴申报单位及个人相关资料和信息的比对力度,有效甄别补贴对象及申请资料的真实性。
五、加强资金监管力度
各县(区)人社部门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网站、系统等渠道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与财政部门建立每季度为周期的对账制度,定期报送相应报表。要依法加强资金监管。对项目承担单位的培训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截留、挤占、挪用专账资金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追究责任。要建立专账资金与培训工作绩效考核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自觉接受上级人社和各级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六、其他事项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补贴标准、申报要求等各项政策按《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各职业(工种)及专项职业能力补贴(指导)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6号)及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申报企业职工线上适岗培训补贴可直接适用《潮州市开展企业职工参加线上适岗职业技能培训操作指引》(潮人社通〔2020〕13号),申报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可直接适用《潮州市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操作指南》(潮人社函〔2019〕155号)。
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
2.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各职业(工种)及专项职业能力补贴(指导)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6号);
3.潮州市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备案表
4.潮州市受委托培训机构技能提升培训备案表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潮州市财政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