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人社〔2019〕1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扶贫办、市医保局: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潮州市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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