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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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我局以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工作方案》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依法办事为重点,严格执法为保障,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我局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贯彻执行局“三重一大”党组议事制度,坚持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大力推进就业、社保等民生实事,较好发挥保障和改善民生职能。就业实事方面,1—10月全市新增城镇就业12502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337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数93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42%,全市就业呈稳定态势。1—10月促进创业1046人,带动就业超过2204人。大力实施“校企合作”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人力资源支撑,1—10月各级培训机构开展技能提升培训7925人次,通过考试鉴定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5419人。社保实事方面:至10月底,全市参加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43.17万人、34.76万人、35.71万人、35.87万人和34.95万人,分别比去年底增加15543人、11390人、15609人、16886人和16881人。其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8.88万人(不含离退休人员),比去年底增加16037人。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0.11万人(其中已领取养老金35.12万人)和230.76万人。1—10月,税务部门共征收各项职工社保费27.1亿元,同比增长24.43%,待遇支出38.64亿元,同比增长23.05%;其中企业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14.27亿元,同比减少3.86%,企业养老保险待遇支出28.3亿元,同比增长11.4%,当期收支缺口14.03亿元。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3年以来承接省下放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项,分别为:市县属技工学校的设立审批(粤府令第169号下放)、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粤府〔2012〕134号下放),目前此两项审批事项办理正常;取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项,自2016年3月28日,根据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做好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粤外专发〔2016〕4号)的有关规定,取消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事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项,分别是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以及近期取消的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事项。
(二)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我局行政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向社会公开。共梳理确认我局权责清单事项181项,并修改完善所有事限的信息要素。
(三)加强市场监管。结合我局实际,修订完善相应的审批事项流程、办事指南、相关工作制度、监督方式等。制定后将与我市行政服务中心对接,在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政务公开,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做到透明公开、依法行政。确保监督工作规范运行,取得实效。同时扎实推进人社信息化建设,应用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加快推进就业、社保等数据资源共享,拓展大病保险基层服务网点经办范围,真正打通医保服务通往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建设“智慧人社”平台,大力拓展网上办事项目,推进网上服务平台和移动应用终端建设,实现通过网上经办大厅、微信平台、手机APP、自助服务终端等多类型多渠道的服务体系,方便参保群众办理就业、参保查询、待遇资格领取认证、打印参保证明等日常业务。
(四)优化公共服务。我局目前已实现网上办事事项26项,承诺缩短办事时限6项,实现最多跑一次13项,现阶段我局正在进一步清理各个办事事项的办结时限、流程及减证等内容,力争达到上级下达的指标。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不再对初次就业流动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对非本地户籍人员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在原籍或其他地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取消失业人员失业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对已办理“五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的参保单位申办社会保险登记证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减少第三方学历认证证明要求、改进留学回国人员和回国(来华)定居专家安置服务、严格落实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规定等。共清理取消市级设立证明事项9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实行重大劳资纠纷案件处置审核制度。为了加强我局对重大劳资纠纷等案件的处置及仲裁和工伤认定工作,严格工作程序,防止出现工作失误和诉讼纠纷,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局主要领导的指示下成立处置重大劳资纠纷案件审核领导小组,下设审核小组,由审核小组对各相关科室(支队)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作出不予受理或不予立案、认定的案件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登记后交还具体科室(支队)办理;对经审核发现存在问题的,由相关科室根据审核意见进行重新审理,并将重新审理结果再次送审核小组进行审核,该制度实施以来,共审核具体行政行为305件。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2018年我局共出台5份规范性文件,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均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办理。我局制定《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机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一是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吸纳社会公众所提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二是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局党组或局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形成有效的议事决策机制。
(二)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制定了《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对重大决策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利益,是否为绝大多数群众接受和支持,是否符合本地区发展实际,是否存在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隐患等进行评估。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及时修正和完善相关行政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三)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凡在做出重大决策之前,都须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决策,今年我局没有作出重大行政决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梳理界定行政执法职权。2011年,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我们组织对行政执法主体及职权进行重新梳理,经市政府核准界定向社会公布。在此基础上,我们及时梳理执法依据,科学设定执法岗位,合理分解执法职权。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2012年8月,我们印发了《潮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责任试行办法》,根据办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监察行为,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三)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具体行政行为流程,明确办事环节和步骤,做到办事指南、内部工作规范、文书表格“三统一”,确保程序公正,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劳动保障监察文书和信访文书,完善执法协作和案件移送机制,抓住《刑法》新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契机,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转发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及时完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办法,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的威慑力。
(四)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成立了市、县区两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强化调解员培训和考核管理,进一步完善调、裁、审衔接机制,推进仲裁程序规范化、仲裁文书标准化、内部管理制度化建设。坚持“基层为主、预防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提高办案效率,优化办案质量,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劳资纠纷438宗,涉及劳动者458人,涉案金额736.3万元,立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45宗,涉案金额482.88万元,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有力地保障劳动人事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进一步畅通“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热线,开通人社系统信访业务管理系统,完善门户网站网上信访功能,认真解答群众的政策咨询,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年来,我局开展有毒有害劳动保护、农民工工资支付、人力资源市场、劳动用工和全员足额参保、劳务派遣市场等专项执法检查,规范了企业劳动用工行为,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1—10月全市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4004家,涉及劳动者约8.75万人,共为788名劳动者讨回欠薪1057.15万元;全市共立案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4件,协调处理劳资纠纷案件184件;今年1—11月,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待群众信访事项902宗,涉及人数1772人次,其中接待来访567宗,涉及人数1400人;初信初访办结率达到100%,没有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全市劳资关系趋于和谐稳定。12333投诉举报平台截止目前共受理各类咨询、投诉、举报357件,其中办结340件,未办结17件。
(二)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健全和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防范和解决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完善各项制度,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把行政争端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我局还制订印发了《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应诉及行政复议答复工作暂行规定》,规定了行政复议和应诉答复工作分工责任以及办理规范。今年我局行政被复议案件1宗,裁定维持;今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应诉案件2宗,未审结2宗。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改善依法行政的环境
(一)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按照省人社厅的统一部署,大力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通过开通“潮州人社”、“潮州社保”微信公众号,印制政策小册子等一系列宣传手段,努力实现社保宣传全覆盖,以社保信息公开推动扩面征缴顺利开展。全面落实“法治广东建设”计划,争当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开展“送法进厂”、户外咨询、法规政策宣讲等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扎实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提高全社会对建设法治政府的认识。
(二)加强对我市公务员的培训力度。组织公务员初任培训及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主要内容的五大发展理念公务员专题全员培训,全面提高我市公务员队伍的法律意识和水平,为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夯实基础。
(三)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建设。我局建立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全体干部职工统一参加普法考试,认真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宪法》的相关内容,通过学习和考核,合格率100%;同时组织举办新宪法培训班,于今年9月7日就新修订宪法内容,邀请我市司法局普法办领导为局全体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宣讲,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使局全体国家工作人员自觉成为宪法的拥护者。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