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市2015社保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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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30 23:22
来源: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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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市2015社保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潮人社〔2015〕122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潮府〔2011〕33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和市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3591元/月),现将我市2015社保年度(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公布如下:
一、综合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01.64元(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29.82元,职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71.82元);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29.82元。
二、住院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43.65元(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25.69元,职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7.96元);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25.69元。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9日
抄送: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