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潮州市公务员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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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潮州市公务员
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2009年广东省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粤人发〔2009〕86号)安排,《公务员责任意识》和《国务院关于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作为今年公务员全员培训的重点项目,组织全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下同)进行培训,今年12月中旬前完成。为做好这次全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培训目的要求
通过学习培训,强化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责任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自觉遵守公务员职业道德,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
二、参加培训的对象
全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
(一)培训内容:《公务员责任意识》、《国务院关于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二)培训形式:采取讲座形式。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市直集中学习时间为2009年12月10、11、14、15、16日,共五天时间、分五期进行,各单位按每期安排五分之一的人员分五批参加(人员安排名单于11月27日前报市委党校教务科);学习时间为上午9:00-11:00(《公务员责任意识》讲座),下午3:00-5:00(《国务院关于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讲座)。
(二)培训地点:中共潮州市委党校新校园会堂(地址:市湘桥区东山路卧石村道中段)。
五、培训纪律
参加培训是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全体公务员都需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加培训。除确因有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请假。不参训的人员按公务员培训纪律处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
六、其他
培训结束后,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对这次培训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09年12月18日前向市人事局培训科书面报告培训情况。
在培训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市人事局培训科联系。联系人:林建斌,联系电话:2292671;市委党校教务科联系人:庄利炼,联系电话2311016,传真:2311018。
请各县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按本通知的精神,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培训工作。
附件:1.2009年潮州市公务员全员培训报名表
2.2009年潮州市公务员全员培训报名人数统计表
中共潮州市委组织部 潮 州 市 人 事 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