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专项巡察工作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9月27日起进驻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工作。9月2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苏宗荣就即将开展的专项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麦安之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苏宗荣同志强调专项巡察的重大意义,指出本次市委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专项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督检查以下三方面,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及省委、市委工作部署情况。二是履行主管监管责任情况,着力发现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政府债券资金等领域是否存在履职偏差。三是一体推进“三不腐”,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执纪问责情况。
麦安之同志作表态发言。他表示,一要讲政治高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部署。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端正态度,统一认识,站在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好市委巡察要求。二要顾大局识大体,全力配合和保障巡察工作。坚决从大局出发,实实在在汇报工作、客观真实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不回避矛盾,不隐瞒问题,切实让巡察组充分了解、全面掌握局党组履行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监管责任等方面的真实情况。三要讲党性严要求,全面落实巡察问题整改。我们要旗帜鲜明地接受巡察监督,正确认识和对待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履职尽责不折不扣彻底整改。我们要以此次专项巡察为契机,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强大动力,促进乡村振兴资金规范精准高效使用,进一步推动我市乡村振兴工作走深走实,推进新时代“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
市委第一巡察组从2022年9月27日至10月下旬进驻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专项巡察。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和《潮州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市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处理。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设专门办公联系电话:18948499493,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邮政信箱:潮州市006号邮政信箱转市委第一巡察组,邮编521011,邮寄信封请标注“潮州市委第一巡察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