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性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过期失效的公告
2024-09-10 16:1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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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社会组织:
经查档,截至2024年8月31日,64家全市性社会组织存在法人登记证书到期、未进行换证或换届后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22]98号)的文件精神,现要求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已到期的全市性社会组织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换发新证工作。不再继续运作的社会组织,请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逾期我局将依法予以撤销。
如有疑问,请联系0768-2277301。
潮州市民政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