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社区工作者岗位吸纳建档立卡等困难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潮州市社区工作者岗位吸纳建档立卡等困难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为加强城乡社区治理,更好地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创业,根据《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中央文明办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33号)、广东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届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就函〔2020〕1号)等文件精神,今年我市开发100个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用于吸纳困难高校毕业生,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基层社区工作者,由市、县(区)民政部门根据应聘者意向和当地实际,统筹安排至有关镇(街道)的村(社区)开展工作。招聘人数共100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中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或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的残疾人员。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志愿到城乡社区从事社工服务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保证两年服务期内能正常履职;
5.学习成绩合格,能按期提交毕业证和报到证;
6.具有应聘岗位本地户籍、掌握当地方言可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基层社区工作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实行统一招考和排序招聘机制,首先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中择优聘用,剩余名额从其他考生中择优聘用。具体由市、县两级人社、民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招聘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市人社局、市民政局通过潮州市政府网、“潮州人社”微信公众号、“潮州民政”微信公众号、电视媒体等渠道发布基层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要求
(1)报名方式:高校毕业生自行选择应聘岗位,并按要求填写《潮州市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工作意向所在地的县(区)民政局报名,考生不得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28日至9月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各县(区)民政局(报名地址见附件1)。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①《潮州市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粘贴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见附件2);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还,复印件一式3份);
③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还,复印件一式3份),包括: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④另附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用于粘贴准考证)。
2.报名资格审查及确认
县(区)民政部门于9月2日前完成初审,并送县(区)人社部门复审。通过复审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市民政局汇总,并于9月4日在报名点、潮州市政府网、“潮州人社”微信公众号、“潮州民政”微信公众号公布。
3.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于9月7日到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排序招聘
疫情防控期间,招聘程序和形式相应简化。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招聘实行排序招聘机制,分二轮进行。
第一轮:从参加招聘且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中择优聘用,若应聘人数≤拟招聘人数,则免于笔试,直接进入体检环节;若应聘人数>拟招聘人数,则进行笔试,择优聘用。
第二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招聘完成后有剩余名额的,从其他报考考生中择优聘用。若应聘人数≤剩余名额,则免于笔试,直接进入体检环节;若应聘人数>剩余名额,则进行笔试,择优聘用。
(四)考试(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9月13日。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统一组织,全市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考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负责。
笔试成绩在报名点、潮州市政府网、“潮州人社”微信公众号、“潮州民政”微信公众号公布。
考生笔试后,依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
(五)体检
考生体检名单确定后,由市民政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应聘的,可从应聘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排名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在潮州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培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下发聘用名单;县(区)民政部门组织上岗前培训,并通知聘用人员到相关镇(街道)报到、签约上岗。
四、其他事项
(一)岗位职责及服务期限
1.岗位职责:以城乡社区为平台,发挥优势专长,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和手段,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纠纷调解、健康养老、儿童福利、困难救助、邻里互助、公益慈善等社会服务工作,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我市社会工作事业发展。
2.服务期限:社区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2020年9月至2022年8月)。
(二)薪酬待遇及相关保障
首年(按满12个月算)年薪为5万元/人,第二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5%递增(年薪含单位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年终一次性考核奖金等)。
(三)日常管理及考核
本次招聘的基层社区工作者由镇(街道)统一领导和安排工作及考核,当地有“双百”社工站的可纳入社工站统一管理;由镇(街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约定和兑现相关薪酬待遇。合同期满后,双方终止和解除劳动关系。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或者履职期间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拒不履行岗位职责,或违反管理规章制度,出现严重失职,并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等情形的,应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基层社区工作者报考公务员或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潮州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768-2129132。
潮州市民政局电话:0768-2269256。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潮州市民政局
2020年8月27日
附件1:潮州市基层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地点一览表
附件2:潮州市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