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社会捐赠规范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4年3月27日,潮州市民政局办公室印发了《潮州市社会捐赠规范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制定背景说明
近年来,随着我市社会捐助(慈善捐赠)主体多元化、标的多样化、形式创新化等新的发展趋势和特征,为确保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等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有关规定,制订《潮州市社会捐赠规范管理办法(试行)》,可以有效引导社会捐赠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爱心人士捐赠的积极性,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财政资金紧缺问题。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该《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三、《办法》的制定程序说明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民政局负责草拟《办法(征求意见稿)》,先后两次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根据回复意见对《办法》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与提出意见部门沟通达成一致意见。2023年8月11日,该《办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至征求期满,没有收到公众意见建议。2024年2月18日该《办法》通过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核,3月25日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由我局印发实施,3月27日正式印发。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四十九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第一章总则,包括第一条至第九条:主要阐述制定依据、适用范围、遵循原则等内容。
(二)第二章捐赠协议,包括第十条至第十二条:主要阐述捐赠协议的书面签订方式、协议明确的内容。
(三)第三章捐赠接受,包括第十三条至第二十一条:分别对接受货币方式捐赠、接受非货币方式捐赠、捐赠财产兴建公益事业工程项目和物资无法提供有关凭据确定入账价值等内容进行规定。
(四)第四章受赠单位财务管理,包括第二十二条至第三十一条:对受赠单位及财务部门进行规定。
(五)第五章信息公开,包括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九条,对受赠单位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方式等进行规定。
(六)第六章监督管理,包括第四十条至四十五条,对受赠单位捐赠管理使用进行规定。
(七)第七章激励措施,包括第四十六条至四十七条,对有突出贡献的授予捐赠证书和荣誉牌匾进行规定。
(八)第八章附则,包括第四十八条至第四十九条:规定办法的生效、施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