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潮州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2日至8月下旬,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林业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0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2021-06-28 12:2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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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2日至8月下旬,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林业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0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动员部署

    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我局迅速进行研究部署。2020年10月2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分解整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要求各责任单位根据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2020年11月13日,局党组会议听取各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巡察整改工作进度情况汇报,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2020年12月3日,局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局系统整改工作进行再部署,要求聚焦5个主要方面内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改工作合力

    为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局党组成立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跟踪督导。局各下属单位也相应成立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的局面。

   ()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件件有着落

    对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局党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逐条进行梳理分析、分解,并细化整改任务,制定了《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形成《市林业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问题、措施及责任分工》清单,将巡察反馈意见逐项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党组书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具体抓、直接协调解决整改难题。其他领导及各科室积极参与并主动领任务、提建议、抓落实,形成推进整改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整改计划,及时通报情况,逐项对账销号,着力在确保“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

   ()强化督促检查,务求整改取得实效

    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主持召开局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各整改责任单位推进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整改工作进度和重点问题整改情况;党组成员不定期到下属单位进行巡察整改工作督查,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各责任单位(科室)根据整改任务制订整改台账,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整改进度定期报局整改办备案,做到巡察整改成果可量化、可检查。

    巡察整改期间,全局各单位立足查漏补缺,紧扣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将解决具体问题与重点问题、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作为一项重要的整改措施,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以制度建设保证整改成效,从深层次推动问题得到整改落实。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市林业局党组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相关制度、方案和通知,为各项工作规范化、内部管理制度化提供支撑,进一步完善了监管体系,细化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措施。

    第一方面问题,理论武装走过场,思想建设薄弱。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认真。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实”的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一切工作,巡察以来共召开党组会37场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15场次,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的首要内容。二是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专题学习计划,党组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带头将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紧密结合起来,使林业系统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2、针对“理论中心组学习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强化制度落实,坚持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2020年9月初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紧密联系林业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学习研讨活动。二是加强党纪党规学习,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内容, 班子成员通过交流探讨,对标对表,讲出学习收获、工作中存在的思路措施,做到学思贯通、知行合一。

    3、针对“学风不端正”的问题

    一是确保学习实效。理论中心组在学习中理清思路、研究对策、谋划工作,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林业生态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对学风漂浮、敷衍应对,相互抄袭或上网抄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心得体会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已约谈并落实当事人重新撰写心得体会。2020年7月、8月,理论中心组将2018年制定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四个专题学习计划未学习内容进行学习,党组成员结合学习内容提出工作新思路新举措。

    4、针对“理论学习没有入心入脑”的问题

    一是坚持良好学风。积极运用“三会一课”学习阵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2020年9月,局开展“学习践行新思想,新征程上有新作为”专题讲座。同时,各党小组组织党员集中2天时间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并开展学习测试,使理论学习真正做到入心入脑。二是丰富教育形式。鼓励党员干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和电视、报纸、网络等载体加强学习,使党员干部培养起日常学、主动学、深入学的习惯,全系统上下形成第一时间跟进学、带着感情主动学、抓住重点反复学、围绕问题深入学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潮州创森”微信公众号、政府公众网、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及时传达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时更新信息动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扎实。

    5、针对“党组及其成员表率作用差”的问题

    一是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党组成员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开展森林资源管理、自然保护地、林业生态建设等专项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二是坚持发展理念。班子成员持续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结合实际谋划工作思路,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加快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强大动力。

    6、针对“对照检查敷衍应付”的问题

    一是严肃学习纪律。加强对党员理论学习、心得体会的检查督导。二是开展谈心谈话。局分管领导与有关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开展对照检视分析,以“三个摆进去”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

    7、针对“对基层党组织督查指导不够”的问题

    一是强化挂钩指导。2020年8月,局分管领导前往党建工作联系点国有红山林场机关党支部、山前党支部和护林党支部开展调研、指导党建工作,并讲了专题党课。2020年12月,局分管领导带队前往韩江林场督导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二是抓牢组织生活。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解放思想大家谈”学习讨论活动的要求,督促各党支部以“弘扬特区精神推动思想解放”为主题,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开展1场专题学习讨论、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讲1次党课或向所在党支部党员报告1次个人学习体会,确保“四个一”专题学习活动覆盖到每一名党员。三是开展创先争优。借助市直工委“三好两强”模范党支部评选契机,督促基层党支部完善党建制度,规范党建工作台账。

   (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8、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2020年10月底,班子分工明确分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提高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机制。二是制订完善相关制度,强化有关报告会及讲座等活动的管理。三是强化阵地管理。对发布网站和公众号的信息均按规定审批发布。四是组织专题培训。2020年12月举办意识形态专题讲座,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话语权。

    第二方面问题,政治建设不够到位,实践和传导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坚决。

   (一)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

    9、针对“党组凝聚力向心力不强,威信不高”的问题

    一是党组书记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表率,抓好统筹协调,处理好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关系,充分发挥党组成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工作落实落地。二是局党组借助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契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提出意见建议。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日常注重沟通,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党组凝聚力不断增强,对解决存在问题统一意见、达成共识。如长期借用工作人员长达10年、20年的遗留问题,森林公安未启动职级晋升问题等都通过加强沟通、政策解读得到解决。

    10、针对“成员沟通协调不畅,大局意识不强,合力未形成”的问题

    一是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谈话全覆盖制度,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排解负面情绪、增进团结和谐、激励干事热情。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对班子成员调整分工,减少机关运转内耗,减少工作落实难度。班子成员在工作中充分交流思想和征求意见,做到相互补位不缺位,最大限度发挥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党组议事决策机制执行存在偏差。

    11、针对“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完善议事决策程序,明确应由党组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提升做好党组工作的能力。二是严守规定。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党组会议进行议事决策。

    12、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充分研究讨论。党组会决议事项,党组成员进行充分沟通交流,为班子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二是规范会议记录。按照党组成员交流意见记录,避免出现以“同意”二字代替意见交流情况。

   (三)践行“两山”理念力度不够,履职不够尽责。

    13、针对“推进国家部署的重点工作不力”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潮安海蚀地貌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图斑点整改工作的督导。海蚀地貌保护区管理处采取措施落实50个图斑点整改,已完成整改44个图斑点,正在整改中的6个图斑点在潮安区自然资源局协调下,组织涉及两镇加快违建图斑点的清拆,责令其限期加快进度进行整改。至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务88% 。二是完成2019年森林督查图斑点的整改和查处工作。2020年11月,市林业局成立了2019年度森林督查图斑点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并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到人。目前,15个图斑点已完成整改。

    14、针对“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成效不佳”的问题

    一是按省下达的考核任务完成项目入库,指导县(区)多方筹集资金,各县(区)已争取一定的营造林项目资金。目前已申请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用于森林抚育,目前,全市碳汇造林已完成2.45万亩的抚育。同时,加强造林抚育,提高造林成效林木保存率。二是加强对各县(区)造林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县区查漏补缺,提高成效。2020年碳汇造林已在12月至1月接受省全面检查。为确保造林成效,局在2021年4月再次组织造林检查。目前,全市碳汇造林1.24万亩的省级核查已完成。接下来,局将继续指导督促各县(区)林业部门按程序和技术要求加快2021年造林作业设计等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年度下达任务。

    15、针对“改革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

    一是按程序将韩江林场要求核销金融债务的请示上报市银保监局,银保监局已回复我局“潮州辖区银行金融机构均无韩江林场金融债务”;二是深入调研,指导国有韩江林场制订《韩江林场小水电站出租方案》;三是加强督导,积极推进二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转隶工作。广东潮安海蚀地貌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已于2020年7月在市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的见证下与潮安区自然资源局完成国有资产等交接手续。海山海滩岩田省级保护区管理处的固定资产由海山镇政府移交至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已批复资产移交事项,目前,市自然资源局正在与市林业局协调相关移交细节。

    16、针对“落实市交办重点工作任务不到位”的问题

    2020年11月,市林业局印发了《潮州市继续开展严厉打击凤凰山区域违法毁林种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牵头各县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至目前,全市共出动人员556人次,车辆180人次,查处毁林种茶案件20起,并已全部结案。

    17、针对“林业公路面硬化改造任务落实迟滞,挂存省下拨的专项资金近130万元”的问题

    一是经与省林业局和市财政局沟通了解相关超期未使用专项资金上缴财政的规定,局财务人员制定了处置措施并提交党组会研究,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已将挂存的省级林区公路硬底化改造补助资金上缴市财政局统筹安排。二是根据《广东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关于加快林业公路路面硬化改造进度的通知》(粤林路函〔2017〕6号),对于确实无法开工建设的,市级林业主管理部门首先考虑在市级范围内调整项目建设单位,并将调整意见及时上报省局;确实无法在市内调整的,及时将情况报告省局并将原下达建设补助资金退回,由省局统筹调整的规定。鉴于我局先后5次向省林业局提出变更调整线路请示未获批准的情况,已将原下达建设补助资金上缴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退回省财政厅。原林业公路路面硬底改造项目不再实施。

    第三方面问题,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严实。

   (一)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欠缺。

    18、针对“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局机关党委2021年2月5日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并于2021年3月完成下属党组织优化调整,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二是加强纪律教育。机关支委按照“三会一课”的要求抓好学习教育,对无故缺席组织生活的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对屡次不改的党员严肃批评教育。

    19、针对“组织生活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2020年12月下旬,结合年底党建、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强化对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的指导,使基层党建工作逐步规范化,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开展党员评星。2020年12月底,根据市直工委关于开展党员评星的有关规定,落实各党支部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员评星定级,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三是规范组织生活。加强对红山林场和韩江林场组织生活的监督指导,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制度,并规范相关台账。

    20、针对“机关党务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制定完善《主题党日制度》和《“三会一课”请假制度》,规范组织生活。会议记录中列出请假人员,对无故缺席的党员开展谈话教育。二是规范记录。建立健全机关第一支部工作台账,指导各党小组规范会议记录,落实各党小组将会议记录上报支委检查。

    21、针对“虚构会议记录问题频出”的问题

    一是组织整改。2020年10月下旬,机关一支部书记组织支委开展学习,对第三党小组虚构会议记录进行严肃批评,督促其按照要求抓实抓好学习教育,并按要求规范会议记录。二是抓好教育培训。进一步完善学习机制,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拓宽学习教育培训渠道。三是局机关党委经研究,建立检查指导党建工作制度,定期检查各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完善规范会议记录。

   (二)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2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党组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坚持正职领导末位表态制,会议记录人执行回避制度。二是规范选任程序。对晋升职级人员严格按规定执行动议前审核档案、与市组织人事部门沟通、任职前及时报备等程序。

    23、针对“掌握运用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不全面”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针对职级晋升不规范的问题,对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教育,要求工作人员提高认识,加强学习。2020年10月底,局人事部门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职务与职级并行相关条例。二是注重沟通。在局职级晋升工作中,人事部门充分与市委组织部、人社局等部门进行沟通交流,确保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准确,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逐步推进职级晋升工作。2020年底和2021年初,分别启动局机关和森林分局职级晋升工作,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24、针对“定岗不到岗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统筹规划。在确保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拟定借用人员定岗到岗计划。二是落实定岗到岗。首批借用人员5人于2020年12月1日到岗到位,第二批借用人员3人于2021年1月1日起到岗到位,定岗不到位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25、针对“干部人事回避保密等规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实行回避制度。2020年11月12日,人事干部档案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移交,由专人管理、专柜保存。二是严守保密规定。有关干部人事工作谈话记录已按照要求,每名谈话人员分页记录。

    26、针对“下属林场违规使用临聘人员”的问题

    指导直属单位严格按照《潮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使用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规范临时工的雇佣管理。红山林场已辞退林场5名临聘人员,并通过劳务派遣方式重新雇佣3名人员。韩江林场由于缺乏人手,需候2021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后,新招聘人员接替工作才能辞退临时聘用人员。

    27、针对“对干部队伍建设缺乏整体谋划”的问题

    一是加强调研。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到直属单位开展调研,对全系统的干部队伍进行全面摸查,了解干部队伍基本情况。二是全面谋划。根据调研结果,对干部队伍建设进行整体谋划,拟草了局干部队伍建设初步方案并开始分类实施、逐步推进。

    第四方面问题,纠正“四风”力度深度不够,作风建设韧劲缺乏。

   (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 

    28、针对“公务车管理不严”的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2020年11月初,国有韩江林场和红山林场制订完善公车管理制度。二是规范管理使用。2020年12月开始,各单位严格按照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加喷标志和安装定位,并进行公车使用登记。  

    29、针对“公务接待管理缺失”的问题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修改制订《潮州市国有红山林场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潮州市国有红山林场食堂管理制度》,并按制度贯彻执行,形成长效机制。二是规范管理使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指示精神,2020年10月起,各单位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三是规范财务制度。2020年11月份起,各单位按照实际情况预算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用,规定接待支出发票需附函件和审批单。

    30、针对“向管理对象收取费用”的问题

    一是规范资金管理。韩江派出所从2019年起停止向韩江林场收取管理费用。二是调查了解情况。韩江派出所2017-2018年从韩江林场收取费用是为解决派出所经费紧缺问题,韩江林场支付该费用事项经过林场党委会研究同意,用于派出所日常保洁和执法相关保障。该资金用于支付卫生清洁工工资,拆卸安装空凋和警用摩托车电池、发动机油、洗衣机等。三是加强人员教育。2020年11月,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约谈韩江派出所主要负责同志。同时,分局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加强人员教育管理,堵塞漏洞。

    31、针对“出入境证照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规范管理制度。2020年12月初,各直属单位按照要求规范完善出入境证照管理制度。二是严格证件管理。严格按照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对出入境证照统一由专人进行保管,并严格借出审批程序。

   “四风”问题有所抬头。

    32、针对“调查研究不够”的问题

    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上的讲话和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局领导班子开展新一轮“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班子成员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分别撰写了《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施策推进,切实加强升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管理》、《林地资源保护管理与生态林业建设的关系》、《关于“探索造林机制创新”工作的调研报告》等一批调研报告,提出解决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的思路和建议。

    33、针对“行政处罚存在乱作为、不作为问题”的问题

    一是规范行政处罚办文程序和行政处罚程序。对外发出的文书由主办科室草拟文稿,并提出拟办意见后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再报局主要领导签发。二是对违反办文程序和行政处罚程序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强化督查。针对没有跟进行政处罚和复绿的行政决定等问题,市森林分局已协调湘桥区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进行行政处罚,责令其恢复被毁林地现状,并处罚款;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作出了行政处罚,对于复绿树木成活率不高的问题,市森林分局已会同相关部门落实补种整改,要求其对复绿枯干树木重新种植。           

    34、针对“工作作风漂浮”的问题

    一是纠正错误。针对立案表填写不规范的问题,已要求进行整改;二是加强学习,公安局森林分局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

    第五方面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扎实,下属林场廉政风险较高。

   (一)“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不到位。

    35、针对“主体责任不明晰”的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2020年10月,局班子成员重新分工。结合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工作情况制定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突出林业工作特点和责任要求,压实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二是召开座谈会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2020年12月底,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紧密结合“双节”重要节点,要求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加强风险防控。三是开展谈心谈话,防微杜渐。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科室和单位领导干部开展谈话,及时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做到层层传导压力。

    36、针对“谈话提醒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制订谈话制度。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党内谈心谈话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局《谈心谈话制度》的要求,发放谈话提醒登记表。二是抓实基层谈话制度。落实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半年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谈话提醒结束后,按要求填写《党内谈话记录表》。

   (二)红山林场廉政风险突出。

    37、针对“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不善”的问题

     一是红山林场计划在新的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完成后,对所有涉用地合同依法依规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划规定的重新确定租用关系,对继续履行合同的,依法依规进行管理。二是加大追讨租金力度。三是南山后顶岭茶园二幢违建木屋已于2019年12月拆除并复绿。林场在2003年3月市政府发出《关于加强红山森林公园管理的通告》后,能严格执行市政府的通告精神,没有再发生违建增建情况。局将责成林场继续加大巡查管控力度,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38、针对“建设项目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一是对红山林场篮球场、停车场、山体除险加固三个项目工程进行自查,都能按照上级有关工程建设程序办理。三个项目工程预算都经预算审核,结算控制在审核的预算价内,工程款都按照定案价支付。二是七项工程项目结算造价因未达到财政送审金额,在网上委托第三方进行结算。三是林场委托的供水安装人员没有资质的问题是由于监管人专业知识不足,麻痹大意,已要求管理人员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举一反三,引以为鉴。四是制订《潮州市国有红山林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五是规范局属单位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鉴于红山林场对部分工程总价与实际结算价不一致、多个工程项目未经采购询价直接由私人公司承包,局召开党组会,对红山林场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印发《关于加强项目实施和资产管理的通知》,发放到局属各单位。

    39、针对“林业抚育、有害生物防控等项目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红山林场组织有关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自2020年10月份起已经按照规定严格执行。二是立行立改,2020年6月,红山林场组织人力,对两个项目涉及林区进行清点巡查,对病死树木和有害生物(薇甘菊)进行处理并落实绿化补植。

    40、针对“内部管控较为混乱”的问题

    一是强化学习。2020年10月底,红山林场召开学习会,研究制订完善各项内控制度,物资落实专人管理,并做好签领登记工作。二是规范工会管理。红山林场工会费自2020年11月份起按标准收取,现已按要求开设银行帐号。

   (三)韩江林场财务管理不规范。

    41、针对“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已向有关部门报送情况说明,林场也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杜绝违反规定情况发生。

    42、针对“地租存在流失风险”的问题

    2020年6月,韩江林场职工承租的山地已全部收回由林场管理,2020年11月场下发租金追缴通知,对林场出租的山地列出明细表,对应收未收的职工租山地租进行追讨。截至目前,已收缴租金4800元,正继续加大力度追讨。

    43、针对“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完善韩江林场财务制度。2020年11月初,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补充通知和公务车加油、修理登记审核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规范韩江林场经费管理。公务卡已经办理完成投入使用。

    三、下一步计划

    目前我局的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继续用足用好巡察成果,将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把落实整改工作与推进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着力提高抓大事谋长远解难题的能力,推动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上新水平。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到林业工作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党员干部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局党组将继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始终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严格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积极推进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二)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适时组织“回头看”,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坚决摒弃“过关”思想,坚持不懈地抓好推进落实,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着力把巡察整改工作推向深入。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分步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的要求,不松动、不减压、督促责任部门加快进度,尽快整改到位;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坚持挂账不销账,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坚持跟踪督办到底;对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究并明确整改职责。

   (三)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局党组将继续标本兼治,坚持将制度建设贯穿到巡察整改工作中,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挖根源,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针对巡察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人、财、物监管机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制度落实,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严格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对需要新建立的制度,将继续抓紧研究制定,堵塞制度漏洞;对不健全不完善的制度,将进一步规范完善,确保有效扎紧扎牢制度笼子,着力从根源上消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增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

   (四)围绕中心工作,找准结合点,统筹推进我市林业生态发展。局党组将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紧紧结合习近平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和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基层正风反腐工作、推进实现林业生态建设结合起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林业生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抓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继续深化林业创新改革,加快推进全市森林资源管理、自然保护地管理等工作,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开创我市林业生态建设发展的良好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768--2217200;邮政信箱:潮州市新洋路民主大厦九楼市林业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521000;电子邮箱:ly2217200@126.com)。也可径向市委巡察办反映,联系方式:0768--2132335(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中共潮州市林业局党组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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