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设立潮州市潮安区凤翔峡森林公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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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1 18:27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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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0日,潮州市林业局以ZHCK1610200924440039的业务流水号受理潮安区林业局提出拟设立潮州市潮安区凤翔峡区级森林公园的申请材料,拟准予设立潮州市潮安区凤翔峡区级森林公园,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拟设立潮州市潮安区凤翔峡区级森林公园的经营面积:122.7公顷。

二、拟设立潮州市潮安区凤翔峡区级森林公园的行政区域位置: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凤凰镇。

三、森林、林木、林地和土地权属:拟设立潮州市潮安区凤翔峡区级森林公园规划范围内的122.7公顷林地的所有权属于潮安区凤凰镇凤湖村,林地使用权属于潮安区凤翔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森林、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属于潮安区凤翔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四、拟设立潮州市潮安区凤翔峡区级森林公园地理坐标和四界范围:地理坐标为:东经116°42′15″—116°43′05″,北纬23°49′06″—23°49′54″;四界范围:东至水尾岽,西至凤翔峡景区入口,南至柯厝后山脊,北至玉泉溪头。凤翔峡景区入口沿山脊至林厝山顶沿山脊至垭后,垭后沿山脚至寮下再沿山脊至水尾岽,水尾岽沿山脊至玉泉溪再沿公路至景区入口。

公示期自2016年10月21日至10月31日,共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林业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受理单位:潮州市林业局

地址:潮州市新洋路民主大厦9楼

邮政编码:521000

联系电话:0768-2209162。

 

附件:1.拟设立潮州市潮安区凤翔峡区级森林公园四界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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