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林业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潮州市林业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潮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潮州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部署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突出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在法治建设方面始终沿着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和方向坚定前行。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持续提升局党组成员法治思维与依法决策能力。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要求,以法治建设为根基,深入推进全面推行林长制和绿美潮州生态建设,聚焦林分优化、林相改善、森林抚育、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中心任务,推进绿美潮州生态建设“六大行动”落地见效。全面完成林分优化6.5万亩、森林抚育2.98万亩,建设1个森林城镇、4个森林乡村、2个绿美古树乡村、2个绿美红色乡村,加强对全市已登记的1904棵古树巡护,抢救复壮一级古树2株,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等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2023年,全市共组织义务植树活动200多场次,植树22.6万多株。
3.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局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同林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机关纪委狠抓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组织开展林业系统排查廉政风险点,共排查78个,并逐个落实整改;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实干担当助推绿美潮州生态建设》党课,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积极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以完善制度为切入点,以强化监督为根本,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二)依法履行职能,规范行政执法
1.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扩大公众参与度,推进公正司法,抓好各层次规划制定和实施领域的公众参与工作。在编制《潮州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潮州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时,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提高规划编制的合法性、合理性、公开性和科学性。二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公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合同签订、文件出台的法制审核工作,对林业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确保林业行政工作在法律规范内运行。
2.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我局行政许可事项49项已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并逐一制定具体审批流程和工作标准,实现一门集中、一网通办。二是深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改革。下放“对滥伐林木行为的行政处罚”、“对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行政处罚”等11项行政处罚事项到镇街,并逐步做好事项执法下放的承接工作,确保放得下、接得住,执法不缺失。严格落实《潮州市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流程》《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监管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依法依规审核审批,同时,保障我市重点项目、民生项目使用林地定额。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提升林长制运行效能。落实8项配套制度,深化“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协作开展森林防火巡护、野生动物巡查、古树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和推动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2018—2022年全市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率均达95%以上。充分运用林长约谈机制,对浮滨镇、凤凰镇等毁林种茶多发乡镇的林长进行约谈,推动查处毁林种茶案件并加快推进复绿工作。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市林业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2023年共抽查单位12家,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依托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法治化水平。三是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林业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将执法程序有瑕疵、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通报并落实整改,案卷归档不及时提升案卷办理的质量,进一步加强我市林业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4.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印发《潮州市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加强2023年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潮林函〔2023〕61号),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的计划性、精准性和及时性,依托局门户网站和公众号,主动公开林业工作动态、政策及部门预决算等政府信息,2023年,在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11条,微信公众号推送宣传文章213篇,发布政策解读7篇,积极做好回应社会关切。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今年来,我局共主办政协委员提案1件,已按时办结并答复,并得到政协委员反馈满意,同时,局参与会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4件,均已依法办理并按时回复主办单位。三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12345等平台来件和信访件的办理工作流程,加强收件甄别,限定办理时间,督促整改考核,提高内部监督、层级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至目前,共接信访、群众反映问题40件,其中已办理37件,办结率92.5%。
5.完善执法体制。一是组建森林消防队伍,筑牢森林防火墙。多渠道、多举措协调落实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经费、场所和物资,全市国有林场和省级自然保护区配备组建6支森林消防队伍。二是推进基层林业站挂牌。完善林长办工作机制,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心加挂“林长制事务中心”牌子,设立林长制事务股。加快恢复基层林业站机构,落实推进乡镇林长办和林业站一体化建设,目前,潮州市湘桥区4个乡镇、潮安区16个乡镇和饶平县21个乡镇已在全省率先完成所有乡镇林业站挂牌。三是推动基层矛盾纠纷治理工作。印发《潮州市涉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及时解决基层群众的困难和矛盾。四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印发《潮州市2023年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清网护飞”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全面开展“巡护、清套、清夹、清网”行动,2023年全市共出动巡查人员3653人次,共排查清理拆除违规捕鸟网6处,长度约700米;救护中华穿山甲、蟒蛇、画眉等各类野生动物共165宗。
(三)加强普法宣传,强化法治观念
1.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召开林业执法、林长制、绿美生态建设等培训班,坚持把法治培训和业务培训紧密结合,特别注重对新出台《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开展培训,提高各级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和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者法治观念、管理水平和业务技术服务能力。派员参与省、市有关网络安全、保密工作培训班,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保密工作;不定期组织局工作人员开展网络庭审旁听活动,局机关干部年度学法考试通过率达100%。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省、市各类学习活动。
2.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订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层层压实普法责任,深入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以“爱鸟周”“鸟节”“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重要节点为契机,通过横幅、标语、宣传小册、短信、宣传车以及广播电视、微信等线上线下方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全社会珍惜森林资源,增强绿色发展和生态保护意识。不断盘活森林资源,全市已有林下南药种植4000多亩、沉香种植7000多亩;我市竹产业龙头企业潮安区广东建中新竹材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近期参展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饶平县约60万亩林地(折算约30万吨碳汇)纳入林业碳汇开发项目。
3.创新普法形式。一是组织参与普法比赛。组织参与广东省林业局主办的“法治林业•绿美广东”普法宣讲大赛中,我市广东潮安凤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的情景剧荣获“二等奖”,潮州市饶平县林业局的情景剧荣获“三等奖”,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讲、以赛促建,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二是及时对不实信息进行辟谣。依托潮州电视台及微信公众号对“蛇类可食用”等网络不实信息进行辟谣,针对网络热点开展普法工作。三是拓宽群众参与形式。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清网护飞”行动,探索“民间林长”制度,挖掘社会力量参与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广泛开展林长制政策解读和林业普法宣教,全面提升群众知晓度和参与率。
二、存在不足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建设水平有待提高。少数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法治建设的能力不够。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自2019年森林公安转隶后,林业行政执法力量明显削弱,法律相关专业人员缺乏,法制审查、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行政执法案卷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都有待提高。
(三)政务公开工作有待完善。网站更新不及时,信息化应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应用也不熟悉,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程序了解不透彻,执行过程中经常边做边请教。
(四)普法宣传和培训工作的形式比较单一。法治宣传工作还不够全面,宣传的手段不够多样化,普法宣传不够深入群众生活,宣传效果还不够明显。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一)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动力,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抓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工作落实落细,持续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与推进潮州林业高质量发展同部署、同推进。
(二)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继续完善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确保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加强案卷评查,持续提升我市林业系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提高行政执法案卷水平。
(三)深化林业放管服改革。强化便民措施,简化林木采伐审批程序,我市将积极向省争取列入小额人工商品林采伐按面积申请采伐限额的试点,探索县级林业主管部门采取定期在各乡镇驻点办理采伐手续的方式,着力解决林农“种树容易砍树难”问题。
(四)创新林业治理模式。持续提升管绿护绿常态化长效化水平,恢复后的乡镇林业站将结合林长制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前哨”作用,围绕抓治理、强监管、广宣传等方面,打通基层林业治理“最后一公里”。加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在我市林地面积林地15万亩以上的凤凰镇和浮滨镇试点使用无人机开展自动巡林巡护,提高森林防火和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巡查效率和预警能力,保障森林资源安全。
(五)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分层次多渠道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加强以案释法,结合生动案例开展法治宣传,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引导舆论的有效性,不断扩大普法受众范围,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