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发布2023年第5号林长令关于加强候鸟保护工作的令
(林长令指出,鸟类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潮州是候鸟南北迁徙路线上的重要通道和休整停歇地。当前正值候鸟南迁季节,各级林长要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确保今冬明春我市境内候鸟迁飞及栖息安全。)
11月9日,潮州市委书记、市第一林长何晓军,市长、市林长刘胜共同签发2023年第5号林长令,对加强候鸟保护工作作出部署。
林长令指出,鸟类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潮州是候鸟南北迁徙路线上的重要通道和休整停歇地。当前正值候鸟南迁季节,各级林长要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确保今冬明春我市境内候鸟迁飞及栖息安全。
林长令强调,一要务必高度重视。各级林长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候鸟保护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候鸟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协调推动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消除麻痹大意和松懈倦怠心态,加大自然保护地、候鸟越冬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及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的山头地块监测力度,及时掌握候鸟种群变化、迁徙时空动态和主要威胁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迅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要强化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依托11月份“野生动物宣传月”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针对候鸟迁徙通道沿途、重要栖息地周边的特定群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全面普及候鸟等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同时要充分发挥好“民间林长”等各种社会公益组织、志愿者力量,加大鸟类保护宣传和管护巡护,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和生态意识。
三要强化管护巡护。各级林长要落实管护巡护责任,特别是湿地公园、滩涂地、海岸线、沿海湿地等区域的基层林长,要实施区域网格化管理,实现巡查无死角、全覆盖,设立警示标志,及时清理各种用于非法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的捕鸟网、粘网、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等其他猎捕工具,共同做好“清网护飞”行动,防止张网捕鸟、捡拾鸟蛋、开灯射杀鸟类以及其他违法猎捕保护野生动物行为的发生。要强化监测预警,对辖区内野生动物疫情发生传播的高风险环节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如发现野鸟等异常死亡情况,第一时间送检,第一时间上报。
四要强化联防联控。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林业、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要联合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加强对农贸市场、餐饮场所、网络平台的监管排查,阻断非法交易链。依法严惩猎杀鸟类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声势和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止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