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林业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潮州市林业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潮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对照我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潮州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旗帜领航,持续提升政治建设水平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在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中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做好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局领导班子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深入学习,局领导干部亲自抓、带头学,带头宣讲,局系统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全员培训,确保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到每一名林业干部。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局党组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市林业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纪律教育学习和干部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学习,持续提升局党组成员法治思维与依法决策能力。
3.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局党组把加强法治建设、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方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报告,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积极发挥第一责任人主体作用,层层传导压力,统筹推进林业系统法治建设。
(二)发挥法治建设作用,全面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
1.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管理制度。制定了《潮州市林业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从贯彻落实上位法规文件要求、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出发,重点明确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管理打下了基础。二是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工作机制。扩大公众参与度,抓好各层次规划制定和实施领域的公众参与工作。在编制《潮州市自然保护地规划(2022-2035年)》《潮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阶段,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提高规划编制的合法性、合理性、公开性和科学性。三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局每年聘请公职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合同签订、文件出台的法制审核工作,对林业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充分发挥防范法律风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作用。
2.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一是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完善优化项目内容,按照政策规定及时在政数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及信息化应用平台更新和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同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规程,充分发挥驻市政务中心窗口优势,按照“应进必进、不进为例外”原则,涉林业领域行政许可事项49项已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并逐一制定具体审批流程和工作标准。二是深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改革。制定了《潮州市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流程》《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监管意见》等一系列文件,重塑管理逻辑,再造业务流程,精简审批时限,在扎紧行政审批“制度笼子”的同时,要求林业干部必须提前介入做好服务工作,加强使用林地有关政策的指导,确保知底线、守底线、不越线。三是优化直属单位组织结构。对市森林病虫害防治站等4个直属单位进行优化整合,组建设立省内首个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中心,加强职能统筹,优化职能配置,更好地推动林业内部业务融合,推进职能职责落实落地。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动林长制落地见效。设立市、县、镇、村四级林长2704名,印发7+N项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配套制度,建立“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建立涉林案件查办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加强部门合作推进林长制的整体工作合力,依法惩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森林督查、打击毁林、“绿盾”等专项行动,全面核查我市遥感图斑变化情况,系统梳理出涉嫌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图斑,以及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线索图斑,并依法进行清理整治。三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力度。开展“2022清风行动”和“拒绝滥食野味”联合执法检查,充分发挥市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牵头会同市委政法委等多个部门开展检查,对全市范围内的多家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养殖场、农家乐和有关镇村进行明查暗访,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此外,我市是省内首个在全域范围推行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的地级市。
4.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制定行政权力内部流程控制制度,遵循干部成长规律,积极推进局机关不同岗位之间以及关键岗位的干部交流,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今年来,我局共主办政协委员提案1件,已按时办结并答复,并得到政协委员反馈满意,同时,局参与会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件,均已依法办理并按时回复主办单位。三是完善机关内部监督。修订《潮州市林业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潮州市林业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等,逐步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内控体系。四是完善审计监督功能。积极配合上级和本市各项专项审计及审计业务工作要求,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预防作用。五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12345等平台来件和信访件的办理工作流程,加强收件甄别,限定办理时间,督促整改考核,提高内部监督、层级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林业法治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1.强化涉林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局坚持把法治培训和业务培训紧密结合,将《森林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涉林领域重要法律法规,列为机关干部重点学习内容,局机关干部年度学法考试通过率达100%。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省、市各类学习活动,特别注重对新出台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开展培训。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年度林业法治宣传计划和普法工作要点,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工作的责任主体、分工和保障措施。分层次、多渠道开展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地管理等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普法教育活动制度化、常态化。
3.多措并举拓展普法成效。局领导带头参加“潮州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直播,现场督办群众反映的事项,解答群众提出的林业热点问题,向社会公众讲解林业政策法规。举办“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潮州市2022生态摄影展,联合多部门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宣传等系列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2022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绩,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系统性不足。二是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广东林业高质量发展难点问题还不够有力有效。三是森林公安转隶后,林业行政执法保障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2023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推动潮州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认真抓好学习培训,广泛组织宣传宣讲,使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林业系统深入人心,并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动力,进一步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行动自觉、行动自信。
(二)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事项法制审核制度,推动案件查处工作内部监督和制约。贯彻落实省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防范“一刀切”执法的指导意见,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免强制等措施,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全面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及时更新普法责任清单,实施普法责任清单的常态化调整更新,使普法工作与行政执法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继续开展分层次多渠道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打造新媒体法治宣传阵地,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引导舆论的有效性,不断扩大普法受众范围,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
潮州市林业局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