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林业局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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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局重大建设项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及《潮州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关于加快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潮政服〔2018〕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思路
我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主要是重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事项。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尽可能对外公开,以公开提升项目批准、实施的透明度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
定期将重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的许可决定书文号、项目名称、许可内容、用地单位名称、许可生效期、许可截止期、许可机关等信息在潮州政府网站市林业局子网站上公开,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要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确定为主动公开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确定为依申请公开的,应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申请人。(长期)
三、组织保障和监督考核
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业务科室(分局)根据职能主动推进信息公开。结合市政府依法行政考评,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予以公开。
潮州市林业局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