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潮州市生态景观林带和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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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4 19:03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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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潮州市生态景观林带和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林业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景观林带和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林函﹝2012﹞54号)要求,为推进我市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我局决定建立生态景观林带和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建设督导工作机制,并制定了《潮州市生态景观林带和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督导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潮 州 市 林 业 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潮州市生态景观林带和森林碳汇

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督导工作方案

 

    为推进我市生态景观林带和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任务,从今年起,市林业局对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实行挂点督导制度,采取局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包县(区)的督导措施。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分工安排

    张仕平同志负责挂点联系饶平县,营林科黄南生同志协助。

    陈志雄同志负责挂点联系潮安县,林政科张雄同志协助。

    曾树文同志负责挂点联系湘桥区,办公室刘永宗同志协助。

    张由亮同志负责挂点联系枫溪区,森林公安分局文志强同志协助。

    各县(区)林业局也要建立相应的督导机制,大力推进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二、督导内容

    (一)组织机构的建立。督导各县(区)成立生态景观林带和森林碳汇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统筹协调推进当地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工作。

    (二)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的编制。督导各县(区)根据全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规划、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规划,制定本区域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的实施方案(或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或施工设计),把建设任务分解到位,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苗木的准备。督导各县(区)结合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树种苗木的需求,规划、指导和扶持足够的林木良种和苗木生产基地,加大绿化大苗和良种壮苗的培育力度,落实林木种苗供应计划,做好林木种苗的调剂工作,确保建设需要。

    (四)造林绿化用地的落实。督促各县(区)落实尽快落实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用地,特别是生态景观林带的建设用地。要将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用地落实到小班和山头地块。

    (五)生态景观林带示范段的建设。2012年全市要完成101公里建设任务。各县(区)要根据市分解的示范段建设任务,将本地区示范段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的重要路段、江段、岸段和城镇周边、主要节点等区域,落实到山头地块,并尽快启动实施,真正做到典型引路、示范带动。

    (六)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管理。督促各地按质按量完成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任务,要求各地派出技术人员对各林业重点生态工程进行跟班作业,按工序逐项进行检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各科(室)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所联系县(区),除经常电话督促、了解进度外,要在今年主要造林季节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和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分析好的工作经验、存在和遇到的问题、意见与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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