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8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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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29 08:00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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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08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林业局,韩江林场:

根据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08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的通知》(粤林〔2008〕4号)的精神,现将2008年木材生产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本次下达的木材生产计划,是2008年度全年正常组织木材生产的最大限量,各单位要尽早将木材生产计划分解下达到所属单位,并于3月底前报市局林政科备案。

二、要以提高森林质量和功能,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为目标,合理安排各类型的木材生产,优先保障中幼龄林抚育和非公有制造林者采伐林木的需要。

三、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建立完善审批制度、审批结果公示、持证上山采伐等制度,严格执行“伐前设计,伐中检查,伐后验收”规定,凡没有进行伐前设计的伐区,一律不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坚决遏制批少砍多、批东砍西行为,确保森林资源消耗控制在森林采伐限额内,凡是采伐集体林的,必须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通过,并实行招投标。

四、要进一步加强对林木采伐、木材运输和经营加工的监督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遏制超额、超计划采伐林木的现象。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08年木材生产计划表

 

 

 

                     

                                潮州市林业局

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林业  木材生产  计划  通知

 

抄送:省局林政处

 

潮州市林业局                     2008年1月25日印发


 

附件:

 

2008年木材生产计划表

 

单位:万立方米

单位名称

采伐量

出材量

其中:人工林

采伐量

出材量

全市合计

4.00

2.52

4.00

2.52

潮安县

1.50

0.95

1.50

0.95

饶平县

1.78

1.12

1.78

1.12

湘桥区

0.35

0.22

0.35

0.22

枫溪区

0.03

0.02

0.03

0.02

韩江林场

0.34

0.21

0.34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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