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警”协作 合力出击 再添战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林长+警长”协作机制,推动形成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工作合力,入秋以来,潮州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多次开展巡护、清套、清夹、清网行动,确保秋冬季候鸟安全迁徙。近日,市林业局联合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湘桥区公安分局查获一起非法狩猎野生鸟类案,“林长+警长”协作机制运行再添战果。
近期,市林业局执法人员开展“清网护飞”行动时,发现有人在湘桥区意溪镇下坪村一废弃鱼塘上安装电子诱捕器,并架设多张粘网狩猎野生鸟类。发现线索后,立即联合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湘桥区公安分局对猎捕现场进行分析研判,通过不定时巡查、重点蹲守、隐蔽侦查等措施展开调查取证,锁定了违法嫌疑人谢某,并在意溪镇西都村将其抓获,现场查获涉案绿翅鸭、鹤鹬鸟活体各1只。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谢某交代其出于营利目的,在明知非法狩猎野生鸟类是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仍于网上购买捕鸟粘网及电子诱捕器等禁猎工作,自2023年10月份起多次在意溪镇下坪村一鱼塘利用所购买工具非法狩猎绿翅鸭、白鹭、山斑鸠等野生鸟类30多只。绿翅鸭、白鹭、山斑鸠均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在自然保护区域和禁猎(渔)区、禁猎(渔)期内,禁止任何猎捕以及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自潮州市林业局、公安局建立涉林案件查办协作机制以来,潮州市依托各级“林长+警长”保护管理体系,多措并举强化组织引导、科普宣传等,持续推进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共联合开展宣传活动8场、执法行动32次;合力查处涉野生动物案件21宗。下一步,潮州市将常态化推进“林长+警长”协作机制,做到协作有力,配合有度,打击有效,坚决下好齐抓共管森林资源“一盘棋”,切实以“林长+警长”合力共护潮州“生态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