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科学技术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1-01-25 16:5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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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科技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1〕4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科技行政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开展政策宣传,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开展评价入库。

  二、2021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在2-10月开展,每月公示一批,各批次参与评价的企业要在当月16日前完成自评。市科技局于每月17日将“评价工作系统”中参与评价企业名单反馈给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科技行政部门。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科技行政部门如对所属企业参评行为有异议的,应于当月18日前(如遇节假日,请提前至假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向市科技局提出意见,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科技创新科  0768-2393559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1〕40号)

            2.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潮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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