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科学技术局 潮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科技行政部门、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0〕18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2020年高企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
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5月31日;各县区科技行政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6月22日。
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7月10日;各县区科技行政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8月2日。
第三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8月20日;各县区科技行政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9月12日。
二、审核推荐
申报企业对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县区科技行政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重点对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科技活动人员、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情况、研发组织、申报数据与汇算清缴数据一致性、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以及企业申报名称是否与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名称完全一直等开展核查。各县区科技行政部门根据企业核查情况,出具推荐意见并推荐到市科技局。对不推荐的企业,各县区技行政部门要及时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批复并退回企业申报材料。(因市凤泉湖高新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暂未有管理帐号,其所属申报单位暂按市直申报单位方式进行申报)。
三、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材料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材料,胶装成册后将1份正本送至市科技局审核留存。县区所属企业报送至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汇总后统一送市科技局,市直所属企业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科 0768-2393559
潮州市科学技术局 潮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
2020年4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