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潮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意见》,构建“1+1+8”新的人才政策体系,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师资队伍建设,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人数共5人(详见附件1:《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一)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4.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28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7年3月28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www.furnitureriw.com/zwgk/szfgz/srlzy/)、市教育局网页(//www.furnitureriw.com/zwgk/szfgz/sjyj/index.html)、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8日至3月30日,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否则视为无效(考生报名时间以报名电子邮箱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PDF版上传至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邮箱:czwjycjzx@163.com。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夹并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命名),相关纸质文件请予以妥善保存,招聘过程中将进行复核:
(1)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请粘贴证件照后再扫描);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资格证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加盖公章的相应学历成绩单扫描件;
(4)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在报名首日前取得的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5)国有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的扫描件;
(6)其他奖惩证书扫描件等资料。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阶段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的扫描件。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在报考相近专业时,须提供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并在国内正规高校官网寻找报考专业的课程设置,将相应课程与自身专业课程进行对比并出具文字说明(文末附网址链接和网页截图,落款须手写签名),同时出具承诺书保证上述内容真实有效。
(3)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资格审核
由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提供不实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及聘用资格。
(四)直接考核
本次直接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考核人数:按符合报考条件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考核内容:由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对考核对象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按规定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考核成绩。
3.考核成绩计算:考核成绩按100分计算,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为体检对象。考核成绩相同的,则根据考核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提前通过电话或短信将考核时间、地点通知考生。
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对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www.furnitureriw.com/zwgk/szfgz/srlzy/)、市教育局网页(//www.furnitureriw.com/zwgk/szfgz/sjyj/index.html)、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签订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六、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和相应的人才福利政策。
七、相关问题说明
(一)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岗位参加考核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追究责任。
(三)本次公告由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松标
联系电话:0768-2309318
监督电话:0768-2309218
(考生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附件:
1.2023年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