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潮州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的通知
潮教通〔2022〕94号
关于2021年度潮州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市教育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109号)等文件要求,现对2021年度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
请各单位登陆潮州教育网站(//www.furnitureriw.com/zwgk/szfgz/sjyj)下载公示文稿(附件1),评审通过人员名单(附件2),在各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并反馈到申报人所在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我局网站公示时间为8月17日至8月24日,各单位应于8月19日前进行公示。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并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公示期间对群众的各类有效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均应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受理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改)或纪检(监察)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没有投诉情况的可按县区或学校汇总填报公示情况表,有投诉情况的须按个人单独填报公示情况表),请于2022年8月29日前以县区(市直单位)为单位报送到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0768-2805015。
潮州市教育局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