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七届潮州市尊师重教系列活动优秀校(园)长、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潮教字〔2021〕27号
关于推荐第七届潮州市尊师重教系列活动
优秀校(园)长、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重要使命,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第37个教师节,增强我市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广大教育工作者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更大贡献,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投身教育事业。经研究,决定在第七届潮州市尊师重教系列活动中开展表彰优秀校(园)长、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市属高校的校(园)长、教师(含民办学校)。
近五年已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校(园)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特级教师、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五年内如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加评选,但要从严掌握。
二、推荐条件
(一)优秀校(园)长推荐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高尚,在师生中起表率作用,无违法违纪问题。
2、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证、校长任职资格证,担任正职校(园)长职务在3年以上,参加省“百千万”名校长培养对象、市“十百千”名校长培养对象、省级骨干校长培养对象、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优先推荐。
3、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理念,遵循教育规律,注重教育内涵发展,深入推进实施素质教育,能将现代教育管理理论和学校管理实践有机结合,具有终身学习和持续发展的理念和能力,不断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
4、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廉洁奉公、依法治校,作风民主、办事公道,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团结群众,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模范带头作用突出,积极开展学校管理研究,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示范带头能力。
5、重视学校教育教研工作,学校整体教学质量优良,经常深入教学教研第一线,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具有突出成绩;任职期间个人或所在学校获得县、区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
6、重视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思想教育中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在学生中开展科学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教育,在学校德育工作中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在教师中坚持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所在学校教师师德优良、业务精湛,没有出现师德考核不合格现象。
7、重视学校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所在学校师生安全无事故。任职期间如学校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造成安全事故和较大影响的一律不予推荐。
(二)优秀教师推荐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高尚,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注重实施素质教育,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没有从事有偿课外辅导。
2、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证,教龄在5年以上。参加省“百千万”、市“十百千”名教师培养对象、省级和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优先推荐。
3、参加援藏、援疆支教人员,且在援教地表现良好,优先推荐。
4、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在本区域范围内有较高的美誉度。
5、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敬业爱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培养和提高青年教师的职业道德、文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6、注重以德育人,有从事班主任等学生德育工作的工作经历,能积极在学生中开展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教育,弘扬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所带班级班风良好,学生没有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7、注重运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开展教学工作,具备计算机辅助教学能力,能独立制作课件并将新教育技术运用到教学工作中,课堂教学效果稳步提升。
8、注重教研教改,成绩显著,教育教学成果获得县、区级以上奖励,或教改经验在县、区级及以上推广应用。
(三)优秀班主任推荐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于自律,以身作则,在从教过程中清正廉洁,没有从事有偿课外辅导。
2、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含5年)。班主任工作业绩突出荣获国家、省、市、县、区表彰奖励和省、市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市级名班主任培养对象、参加市、县班主任专业能力大赛的优先推荐。
3、坚持教书育人一线,切实履行班主任职责和义务,班级管理成绩突出,所带班级班风学风良好,学生没有出现违法违纪现象。善于做学生思想转化工作,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优转差成效好。密切家校联系,指导家长科学教育子女,班主任工作业绩优秀。
4、坚持实施素质教育,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教育教学工作。重视学生精神生活和内心情感,教育引导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言传身教,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在同行和家长中有良好口碑。
5、重视学习提升,业务水平高。具有较系统的班主任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工作中善于学习和践行先进的教育理念,在培养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上有思路、有创新、有突出成绩。在学校开展的教学和文化活动中表现突出。团结协作意识强,能够采取多种有效方式与任课教师交流、沟通,协同教育学生。
6、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强。注重对班主任工作的思考与创新,积极参加德育课题研究,工作科研水平高,科研成效显著,有县、区级以上相关研究成果(含发表、获奖、交流的论文、案例、教案、课件或课题)。
三、推荐名额
2021年评选尊师重教优秀校(园)长10名,优秀教师150名和优秀班主任50名,推荐名额见附件1。
四、推荐方式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学校(单位)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学校领导要客观公正,全面考察,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经学校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推荐人选上报各县、区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要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认真调查核实,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等形式,广泛听取师生和学校领导的意见,逐一考察,内容包括:是否按民主程序推荐、推荐材料是否属实、所推荐人选是否是本区域最优秀的教师等,同时要征求计生、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初审,经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确定推荐人选上报市教育局。
五、推荐要求
(一)向一线教师倾斜。推荐人选要重点向教学第一线的高三教师、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和班主任倾斜,向中青年骨干教师倾斜,向山区、农村学校教师倾斜,向承担援藏援疆支教任务的教师倾斜。
(二)统筹考虑各类人员。在推荐工作中,各县区应统筹考虑中小学、幼儿园等各学段申报人,以及各学科、公办和民办学校的申报人。
(三)同等条件下高一层次学历的优先推荐。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程序,发扬民主,确保推荐工作公开透明。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民主推荐、集体研究决定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要充分发动广大教职工,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做到秉公办事,保证质量,民主评选,加强监督。
(二)加强领导,坚持标准,确保推荐人选质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推荐的先进个人要事迹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在评选表彰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要突出优秀校(园)长、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人选分布的广泛性在推荐人选时,要考虑到优秀校(园)长、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人选在各类学校中的合理分布,体现人选的广泛性。
(五)申报材料的规格要求与时限。
1、《第七届潮州市尊师重教系列活动优秀校(园)长、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审批表》一式2份(式样见附件2,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用钢笔填写或双面打印);
2、推荐人选典型事迹材料1份;
3、《第七届潮州市尊师重教系列活动优秀校(园)长》一式1份(见附件3,统一使用A3规格纸张打印);
4、《推荐第七届潮州市尊师重教系列活动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名册表》;
为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务必于2021年7月30日之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及3至4项电子文档)报送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石中璧,联系电话:2805015,电子邮箱:szb69@163.com。
附件:
1、第七届潮州市尊师重教系列活动优秀校(园)长、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推荐名额分配表;
2、第七届潮州市尊师重教系列活动优秀校(园)长、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审批表;
3、第七届潮州市尊师重教系列活动优秀校(园)长、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推荐人情况简表;
4、第七届潮州市尊师重教系列活动优秀校(园)长、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名册表。
潮州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