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6-2017学年度潮州市优秀学生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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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1 00:12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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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教通〔2017〕75号

 

关于表彰2016-2017学年度潮州市优秀学生的决定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2016-2017学年度,全市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涌现了一大批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中学生。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全市青少年学生学习先进、奋发向上,经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评选推荐,决定授予潮州市金山中学黄洁筠等804名同学为“潮州市优秀学生”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优秀学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导者、践行者、示范者。希望广大青少年学生以他们为榜样,胸怀理想、志存高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学习、不懈奋斗。

 

附件:潮州市2016~2017学年度潮州市优秀学生名册

 

 

潮州市教育局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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