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新一轮中小学骨干教师市级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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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教通[2011]267号
关于启动新一轮中小学骨干教师
市级培训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全国、省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实施我市“十二五”教育发展纲要的战略目标,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辐射作用,提升我市基础教育整体水平。决定启动潮州市新一轮中小学骨干教师市级培训。
一、指导思想和培训目标
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以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以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以农村教师为重点,通过多种形式的研修活动,使教师们加强师德修养、更新教育观念、开阔教育视野、增长新知识,提高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科研能力,使他们在基础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骨干和带头作用。
通过科研课题和多种形式的研修活动,目标是:使教师们加强师德修养、更新教育观念、开阔教育视野、增长新知识,大幅度地提高了参训教师的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科研能力,使他们在受训之后,能够真正在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骨干和带头作用。
二、培训对象、学科及名额分配
(一)培训对象:中小学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对象为我市的在职教师。
(二)学科及名额分配:具体学科、名额分配(见附件1、2、3)。
三、选拔条件和选拔方法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具有观念,具有创新精神,在教育教学改革和教书育人等方面成绩显著,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和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三)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完成教师继续教育任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教龄5年以上;在教学第一线任教;心理健康,身体状况良好。具备以上条件,并曾获得县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在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评比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正在承担科研课题的教师可优先选拔。
四、选拔方法
(一)培训对象的选拔按照公开推荐、选拔的原则,并兼顾不同层次和学科的分布。
(二)已列入国家级、省级培训的骨干教师和广东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培训的中小学校长、教师不再纳入推荐对象;2011年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对象可免参加本年度教师职务培训。
请各单位按市分配的名额确定培训对象,并于9月26日之前填写《潮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市级培训登记表》(见附4)电子版和纸质一式2份同时报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林凯;联系电话:2805016(传真);电子邮箱:lk1190@sina.com。
五、培训时间及其它事项
中小学骨干教师市级培训班于2011年10月开始,培训时间为一年。高中教师由韩山师范学院负责培训;初中、小学教师由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负责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及有关事项由培训单位另行通知。
附件:1、潮州市2011年高中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名额分配表
2、潮州市2011年初中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名额分配表
3、潮州市2011年小学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名额分配表
4、潮州市2011年中小学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对象登记表
潮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