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关于2011年全市中小学校放暑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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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1 19:17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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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教通[2011155号 

 

关于2011年全市中小学校放暑假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广东省全日制普通高中校历、潮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历规定,今年中小学2011710日开始放暑假。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中小学一律于201191开学上课各中小学在学期结束前及暑假期间,应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各学校要妥善安排好学期结束工作,严格执行校历和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期末复习、考试时间,坚决杜绝提前结束新课、提前考试的现象,不得随意变更放假和开学时间。在放假前要认真做好学生的鉴定和综合素质评定,敦促家长在暑假期间配合学校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休息和娱乐,科学地管好自己的孩子。

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放假前,各学校要集中开展一次假期安全教育活动,重点进行遵纪守法、防溺水、防火、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安全用电、传染病防治、心理健康等教育。要以致家长一封信的方式,督促家长做好孩子暑假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学习指导。要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放假期间,各学校一定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强化门卫管理和夜间巡逻,保持24小时信息通畅。要安排专人对学校的所有建筑物、各种设施设备进行排查维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三、做好“防流控”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抓早抓紧做好“防流控”工作,在暑假期间,要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普九”的政策法规,努力营造“防流控辍”的社会氛围要尽早部署下学期学生的入学组织工作,及时摸清下学期有流失苗头的学生思想动态,建立档案,及时进行家访,有针对性地做好细致的劝学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尽最大努力把学生流失降到最低程度,争取“普九”各率得到巩固和提高。

四、做好中小学“减负”工作

暑假期间,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规定,除对学生布置适量的暑假作业外,不得在暑假期间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确保学生以休息为主,使每个学生都能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有意义的暑假。

五、科学安排师生的暑期生活

各学校要充分保证师生假期休息的时间,精心指导师生科学、合理地安排暑假生活,指导师生多参加一些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各中小学教职员工应于828日之前回校,做好新学年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其它学校及幼儿园的放假安排

电视大学、韩山师院潮州师范分院、职业技术学校及其他办学机构可参照上述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作出妥善的安排。各级各类幼儿园一般不放暑假,教职工可安排轮休,具体由幼儿园与办园单位商定。

附件:1、潮州市20112012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历

2、关于印发20112012学年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校  历的通知(粤教职办函[2011]17号)

 

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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