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示范学校考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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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1 19:12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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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教通[201198号 

 

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

示范学校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有关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示范学校考评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省《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自评和迎接省检查评估工作。并于430日之前将附件《广东省中小学校本培训示范学校评估表》同时填报省中小学校本培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见附件)和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林凯;联系电话:2805016;电子邮箱:lk1190@sina.com

 

 

                      潮州市教育局

                       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

示范学校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继教办:

为加强校本培训示范学校建设,推动校本培训工作的开展,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示范学校管理办法》(粤继教[2008]29号)的要求,决定今年对我省371所中小学校本培训示范学校进行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目的

主要是检查各示范校校本培训工作的相关制度、体制机制、基本能力建设及特色发展情况,通过考评,进一步推动校本培训示范学校建设。

二、考评内容

重点考评校本培训制度建设、组织管理、能力保障、培训实效、课题研究、区域示范和省级交流等方面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考评方式

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远程评估与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

四、考评时间安排

13月下旬至4月下旬为示范学校自评阶段。请各示范学校在自评基础上填报《广东省中小学校本培训示范学校评估表》(见附件),于430前报送省中小学校本培训管理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项目办联系人:黄泽纯、陈曦;联系电话:020-34115653;邮箱:xb3411@163.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示范学校资格。

25月上旬至6月上旬为远程他评和现场评估阶段。现场评估时间安排在5月中下旬(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6月中下旬举行校本培训考评表彰大会。

五、考评等次及结果使用

考评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获得优秀的学校给予表彰,对不合格的学校给予黄牌警告或摘牌处理;获得优秀的学校将作为“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遴选的优先条件。

本通知电子文档可从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网www.sbtt.gdteacher.com.cn下载。

附件:广东省中小学校本培训示范学校评估表          

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0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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