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申报第三批“潮州市安全文明校园”进行评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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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1 19:05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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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教通[2011]7号
关于对申报第三批
“潮州市安全文明校园”进行评估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潮州市教育局《关于申报第三批潮州市安全文明校园和第三批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的通知》(潮教通[2010]32号)的精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积极组织各类学校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并认真进行自评,现收到申报第三批潮州市安全文明校园的学校有潮州市绵德中学等学校12所,根据申报程序,市教育局创建安全文明校园领导小组,决定组织工作组对所有申报学校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程序
(一)听取申报学校的创建工作汇报。
(二)查看校容校貌,安全教育宣传栏、重点部门以危险品的存放。
(三)召开师生座谈会。
(四)交流评估情况。
(五)将评估情况报市教育局领导班子研究、审定。
二、时间安排
日期 | 评估学校 | 说明 | |
上午 | 饶平四中 | ||
下午 | 黄冈中学、汫洲中心小学 | ||
下午 | 绵德中学 | ||
上午 | 凤新中学、城基实验中学 | ||
下午 | 湘桥区意溪中学 | ||
上午 | 潮安县龙溪中学 | ||
下午 | 潮州市卫生学校 | ||
上午 | 枫溪云步小学、前进小学 | ||
下午 | 潮州市高级中学 |
三、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申报学校进行督查和指导,帮助学校认真按照评估体系,抓好各项创建工作的落实。
(二)各申报学校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创建评估材料工作的整理和建档,材料要如实反映本单位创建的情况。
(三)评估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联系人:陈丽军,电话:2805024。
二O一一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