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2010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标奖励方案》的通知

2010-04-30 16:01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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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教字[2010] 11    

关于印发《关于2010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    

毛入学率达标奖励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市领导批准的《关于2010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标奖励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力争完成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任务和输送珠三角生源任务。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关于2010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    

毛入学率达标奖励方案    

  

  

根据全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工作进程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的要求,2010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必须达到80%以上。为鼓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学加快推进我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如下奖励方案:  

一、完成中职招生任务的奖励  

根据《关于下达2010年潮州市高中阶段招生任务的通知》(潮教通[201034号),各县区和市直学校的中职招生任务分别是:潮安县1200人(潮安职中900人,凤凰中学300人),饶平县2940人(贡天职中1200人,新丰职中540人,现代职中700人,凤江实验500,湘桥区虹桥职中1100人,市直4260人(职校1860人,卫校1800人,体校200人,育才200人,韩江200人)。各中职学校在完成上述招生任务60%的前提下,每招一名学生,市将按每生1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学校如能超额完成招生任务,超额人数的奖励标准视实际情况而定,原则上全市中职招生奖励资金控制在38万元以内。  

二、完成市下达的2010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任务的奖励  

根据我市2010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必须达到80%的要求,为鼓励各县区千方百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各县区在完成下列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潮安75.8%、饶平68.4%、湘桥91%、枫溪88.2%的前提下,市将按每增加1个百分点的标准奖励各县区教育局及所属中学10万元。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配合市的工作部署,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筹措一定的资金,奖励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属中学。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市下达各地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任务和输送珠三角生源任务分解到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和初级中学,切实加强领导,建立招生责任制,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思路,为确保我市2011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做出新的贡献。  

  

  

  

                潮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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