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
2018-12-19 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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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中小学高级教师
职称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
潮教通[ 2018 ]702号
各县区教育局,凤泉湖高新区社事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2018年潮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潮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共评审通过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152人。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8〕86号)和《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粤人发〔2002〕236号)的要求,现对通过中小学高教师职称评审的人员进行公示。
请各有关单位登录潮州教育信息网(www.gdczedu.gov.cn)下载评审通过人员名单(附件1),按照公示文稿样式(见附件2)格式在申报人所在单位张榜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公示期间对群众的各类有效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均应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受理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各地县区对没有投诉情况的可按县区或学校汇总填报公示情况表,有投诉情况的须按个人单独填报公示情况表)于2018年12月31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1、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2、公示文稿样式
3、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潮州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