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四批潮州市“美丽校园”学校名单的通知
2017-12-29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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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教字〔2017〕 61 号 签发人:陈浩松
关于公布第四批潮州市“美丽校园”
学校名单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凤泉湖高新区社事局:
根据《关于印发〈潮州市中小学校“美丽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潮教字〔2015〕40号) 和《关于做好2017年潮州市“美丽校园”申报工作的通知》(潮教通〔2017〕130号)精神,在学校自查和县、区教育局督导评估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对申报“美丽校园”的单位进行复查认定。现将潮安区凤凰中学等147所通过潮州市“美丽校园”认定的学校名单予以公布,并颁发牌匾。
希望潮安区凤凰中学等147所学校,及时总结经验,挖掘亮点,创新思路,形成品牌,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现基础教育“传承韩愈文脉,人人尊师重学”活动的总体目标。
潮州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