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关于推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2017-05-23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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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7〕830号)精神,在市、区各单位推荐、评选、公示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推荐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人民政府参评“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集体”,饶平县教育局张胜文、潮州市教育局陈华坚参评“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5月23日至5月27日止。
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潮州市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潮州市教育局
联系人: 李 烨
联系电话:0768-2805025
电子邮箱:czsjyjcqb@163.com
潮州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