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7-05-17 12:0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字体:

潮府教督函﹝2017﹞4号

关于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

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17﹞2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根据《中共潮州市委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争创“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的决定》和《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州市争创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力争到2018 年10 月,全市100%的县、区成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区),并计划在2018年5月和8月分两批向省教育督导室推荐申报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区)。《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督导验收与教育强县(市、区)复评实行“两评合一”,凡申报推进教育现代化县(市、区)督导验收的,通过年限达2年以上未满4年的教育强镇(乡、街道)在申报前也要进行复评。我市40个有教育职能的乡镇均在2015年7月前获评广东省教育强镇,因此全市40个教育强镇都必须在2018年5月前通过复评验收。请潮安区、饶平县、湘桥区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教育复评规划,填报《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督导验收计划表》,于5月18日将纸质文档连同电子版报送市教育督导室,以便汇总报送省教育督导室。

二、各县区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工作与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结合起来,尽快启动教育强镇复评工作。对照《教育强镇(乡、街道)督导验收方案》和教育强镇复评申报条件,自查自纠,补齐短板,以教育强镇为抓手,抓好各项重要工作的落实,统筹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17﹞23号)

 

联系人:潘少珍      联系电话:0768-2805025

电子邮箱:czsjyjcqb@163.com

                     

潮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5月12日

 

 

 



附件: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