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市贫困大学新生助学金的通知

2015-05-26 18:45
来源:潮教通〔2016〕2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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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教通2016292 

 

关于申报2016年市贫困大学新生

助学金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民政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尊师重学工作的精神,培养更多更优秀人才,进一步营造“尊师重学”的社会氛围,鼓励广大学子勤奋学习,报效社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决定在尊师重学系列活动中实施潮州市贫困大学新生资助项目,以帮助我市学子完成学业。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每人资助5000元,共100人(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资助对象

凡在我市普通高中和职中就读,参加2016年高考并被3B以上大专院校录取,准备就读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学新生。

三、受资助大学新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思想品德良好;

2.家庭遭受突发事故或家庭成员罹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父母双亡或单亲家庭经济困难;

4.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同等条件下低保户优先);

5.考入省外高校家庭经济困难。

四、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由申请人本人填写《潮州市贫困大学新生助学金申请表》;学校收到学生申请后,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后报送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按照市下达的名额直接报市教育局)。县、区教育局按照市下达的名额,会同县、区民政局组织对学校报送的材料严格审核并盖章。各县、区教育局、市直相关学校于814前将《潮州市贫困大学新生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潮州市贫困大学新生助学金名册表》一式一份送市教育局德育科,并将名册表电子文档发到jyjdyk@126.com

所有材料由市教育局会同市民政局审定。

五、相关要求

资助贫困大学新生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事关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凡因工作不严谨,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取消申请人资格。

 

附件:1.关于申报市贫困大学新生助学金附件

 

潮州市教育局                       潮州市民政局

                     20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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