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2015-06-19 17:38
来源:潮教通[2007]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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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教通[2007]103号
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3]3号)和《潮州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的规划的通知》(潮教通[2007]16号)文件精神,树立依法治校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依法治校先进经验,提高我市教育系统依法治校的水平,继续在全市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的活动。现将《潮州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标准评分表(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教育局依法治校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选择若干所不同类型学校作为县区依法治校的示范校。在10月底前,按照《潮州市中小学依法治校实施方案》(潮教通[2004]162号)的要求,向市教育局依法治校领导小组推荐2至3所创建潮州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市直各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检查后,确定推荐若干学校申报。届时由市依法治校领导小组进行督导评估,评选出“潮州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并对2006年度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8所学校进行复查。
附件:潮州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标准评分表
二OO七年五月十四日